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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虚高”是影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我国通过推进国家医疗政策改革,发布了一系列药品集中采购的指导意见,并借鉴国外药品集中采购的经验,开始尝试GPO(药品集中采购组织)模式进行药品集中采购,目前该模式在降低药品价格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自GPO模式试点开展以来,形成了以GPO主导和医疗机构主导的两种不同主导情况下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而在不同的主导模式下供应链绩效存在一定差异,如何选择主导模式,医疗机构公益性、药品价格的批量折扣率等相关参数如何影响供应链决策及绩效等成为了集中采购下药品供应链管理的现实问题。因此,本文将集中采购中带量采购的原则和公益性医疗机构引入到包含GPO的药品供应链中,定量描述了医疗机构的逆需求函数,从供应链的视角出发,构建并求解了集中决策、分散决策下的GPO主导、医疗机构主导的博弈模型,采用理论分析、对比和数值仿真的方式研究了药品价格的批量折扣率、医疗机构公益性对药品价格、需求量、成员效益和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通过设计契约对两种主导模式的供应链进行协调,进行优化配置。研究结论如下:(1)当医疗机构公益性增大时,社会整体福利不断增大,医疗机构的利润将在公益性较大时减少,为扩大药品普及性,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补贴的手段,在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医疗机构公益性。在GPO主导时,GPO会选择降低转移价格,而在医疗机构主导时,GPO会选择先提高转移价格获取更多利润价格,但为保持合作GPO会在公益性较大时降低转移价格。(2)当批量折扣率升高时,社会整体福利也在不断增大,在GPO主导模式下,GPO会选择降低转移价格,此时需求增加带来的效益大于价格减少的效益。而在医疗机构主导的模式下,医疗机构为保持正常运作在批量折扣率较大的情况下会要求GPO降低转移价格,此时GPO的利润减少,可能会中断合作,因此在医疗机构主导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可给予GPO一定补贴,维持供应链的正常发展。(3)采用收益共享契约可以使在GPO主导下的供应链整体福利得到帕累托改善,在医疗机构主导下采用收益返还契约也能实现帕累托改善,实现供应链成员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