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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资委正式提出通过“自身改革”清理僵尸企业,争取到2020年基本完成“僵尸企业”处置的主体任务,各级地方政府开始有序清理僵尸企业。对于产能过剩、不符合国家能源消耗、环保标准和质量安全等长期亏损的企业,采取关停、转让或者剥离重组措施;对于经历三年以上亏损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应通过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破产关闭等方式予以“清理”。企业联合政府采取并购重组、托管经营、扶持发展和破产退出等方式处置僵尸企业。但是,由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规模广,员工数量多,处置后面临诸多问题。“僵尸企业”的拯救目前也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根据此背景,全文采用文献参考法、案例研究法和定量分析法研究目前我国僵尸企业的拯救。本文选择“*ST常林复牌上市事件”作为僵尸企业拯救的研究案例,并借助企业活力指标体系评价僵尸企业拯救的效果。通过建立企业活力评价体系,分别从生存性、成长性和再生性这三个维度对僵尸企业拯救的效果进行分析,总结我国在处置僵尸企业的过程中需要完善的地方,并给出可行性的经验。本文立足于我国对“僵尸企业”的研究热潮中,选择*ST常林作为僵尸企业被拯救的案例,针对“僵尸企业”处置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可以从具体的个案分析中总结僵尸企业拯救的经验,为我国僵尸企业拯救提供具体可用的拯救途径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