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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测定高频超声联合神经刺激器引导下行有效腋路臂丛神经阻滞局麻药(1%利多卡因加0.375%罗哌卡因的混合液)的最小容量。
方法:择期行前臂及手部手术患者若干例,分为若干组(组数根据临床进展决定),每组10例。采用高频超声行腋路臂丛神经扫描,神经刺激器穿刺针在高频超声的实时监控下进针到达目标神经,经神经刺激器引出相应的肌肉运动,确认目标神经后,分别在桡神经、正中神经、尺神经及肌皮神经周围注入预定药量。局麻药均选用1%利多卡因加0.375%罗哌卡因的混合液。第一组容量定为每点10ml(10ml组)上述局麻药的混合液。分别观察10例患者的桡神经、正中神经、尺神经及肌皮神经阻滞的效果,如果10例患者各神经阻滞均完善,则第二组10例患者局麻药的容量在此基础上减半,为每点5ml(5ml组)。如果5ml组10例患者的桡神经、正中神经、尺神经及肌皮神经阻滞均完善,则第三组10例患者局麻药的容量此基础上再减半,为每点2.5ml(2.5ml组)。如果5ml组患者的桡神经、正中神经、尺神经及肌皮神经阻滞的完善率不能达到100%,则第三组患者的容量为第一组和第二组容量的中位数,即每点7.5ml(7.5ml组)。若7.5ml组桡神经、正中神经、尺神经及肌皮神经阻滞的完善率达到100%,则第四组的容量为第二组和第三组容量的中位数(舍去小数点后第二位数,下同),即6.2ml(6.2ml组);若7.5ml组桡神经、正中神经、尺神经及肌皮神经阻滞的完善率不能达到100%,则第四组的容量为第一组和第三组容量的中位数,即8.7ml(8.7ml组)。如此反复进行,直到相邻容量组之差小于等于0.5ml,得出最小容量为止。麻醉后30min如果腋路臂丛神经阻滞效果未达到手术要求,则在超声引导下经锁骨上或锁骨下行第二个臂丛神经阻滞,如果仍无改善则改全身麻醉。所有的超声引导、麻醉操作及指标观察均各由相应的同一医师专门负责完成。观察并记录麻醉操作时间,不同容量组四条神经的麻醉起效时间和麻醉持续时间以及可能引起的并发症。
结果:所有的麻醉操作都可以在高频超声下清晰的观察到,神经刺激器穿刺针在高频超声引导下直观地穿刺到目标神经,并联合神经刺激器引导出相应的肌肉运动后在目标神经周围注入预定容量。10.0ml组、7.5ml组、6.2ml组及5.6ml组各组10例患者阻滞均完善。5.3ml组和5.0ml组10例患者各有2例患者麻醉后30min阻滞效果未达到手术要求,在超声引导下经锁骨下行第二个臂丛神经阻滞后完善。不同容量的各组麻醉操作时间相似,平均麻醉操作时间为8.4min。每条神经起效时间和麻醉持续时间无统计学差异。所有患者均无误刺血管、穿刺部位明显的血肿、局麻药中毒和患肢麻醉相关的感觉异常等麻醉并发症发生。
结论:根据研究设计预定的相邻容量组之差小于等于0.5ml为最小容量的原则,我们认为高频超声联合神经刺激器引导下行腋路臂丛神经阻滞各神经点(桡神经、正中神经、尺神经及肌皮神经)有效神经阻滞局麻药(1%利多卡因加0.375%罗哌卡因的混合液)的最小容量为5.6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