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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我国仅有一些政策性文件就开展国有资本运营作了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对国有资本运营的规范也限于比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此种情形,势必会造成国有资本运营的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造成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职能的部分失灵。由于国有资本运营直接涉及到国有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而国有资本运营具有特殊性,因此,极有必要对国有资本运营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构建和统一规范,亦迫切需要专门的法律法规,诸如类似“国有资产法”或“国有资本运营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本文涉及的并非国有资产法体系的全面剖析,亦非国有资本运营法的系统阐释,而是针对国有资本运营中的主要法律制度展开论述,以期为国有资本运营提供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论文主体共分6部分: 第一部分,国有资本运营基本理论。本部分从资本范畴及国有资本的内涵与外延展开,结合资本的二重性理论,对国有资本的二重性进行了分析。在阐释国有资本运营内涵的基础上,具体列举了国有资本运营的内外部条件。并针对国有资本运营的理解误区进行解析,提出了国有资本运营的基本原则,分析了国有资本运营的具体形态。 第二部分,国有资本运营功能。本部分以国有经济的目标及功能定位为逻辑起点,提出了国有资本运营的两大功能,即国有资本运营的保值、增值功能和宏观经济调控功能。论述重点在于保值、增值功能的法律透析和实现,以及宏观经济调控功能的价值取向和实现。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国有资本运营的主体制度前提是出资人的职责定位,即政府行为之法律重塑,本部分对国有资本运营机构进行了法律定位,倡导国有资本的人格化运营,并对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的法律规定性和实践操作进行了剖析。 第四部分,国有资本运营模式。当前我国国有资本运营体制模式存在诸多弊端,而国外的一些国有资本运营模式具有典型性,据此,应当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现阶段我国国有资本运营的市场环境,选择并创新适合我国的国有资本运营体制模式。 第五部分,国有资本运营监控。本部分结合目前我国国有资本运营监控体制存在的问题,力图构建国有资本运营监控的法律框架,并进一步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