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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是一部重要的古代典籍,以前的學者多利用傳世文獻來研究《爾雅》。“爾雅新證”則是指利用出土的地下材料來校讀《爾雅》的研究方法。“爾雅新證”以甲骨文、金文、簡帛等古文字材料和一些非文字的考古材料來檢驗《爾雅》。“爾雅新證”一方面要訂正《爾雅》的訛誤,另一方面驗證《爾雅》的正確訓釋。通過新證,本文指出了《爾雅》的一些訛誤,同時也指出《爾雅》應該成書于戰國中晚期,並且《爾雅》的真實性是不容懷疑的。 本文分為兩大部分,上編是爾雅新證的方法,即第一部分,有如下四章: 第一章主要利用古文字字形進行新證,指出了《釋詁》“馘,獲也”、《釋訓》“暴虎,徒搏也”、《釋天》“何鼓謂之牽牛”等詞條的一些問題。 第二章主要根據古文字辭例進行新證,指出了《釋詁》“崩、薨、無祿、卒、徂落、殪,死也”、《釋言》“般,還也”、《釋親》“父為考,母為妣”、《釋親》“曾祖王父之考為高祖王父,曾祖王母之妣為高祖王母”、《釋親》“晜孫之子為仍孫”、《釋親》“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釋天》“載,歲也。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歲名”、《釋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釋水》“繇膝以上為涉”、《釋畜》“夏羊;牡,羭;牝,羖”等詞條的問題。 第三章主要利用非文字的考古材料進行新證,指出《釋器》“附耳外謂之鈛”、《釋器》“木豆謂之豆”等詞條的問題。 第四章利用春秋戰國金文和西漢初期的簡帛文字指出了《釋親》的時代應該在戰國中晚期,並且批駁了對《爾雅》的懷疑態度。 下编是第二部分,對出現於地下材料中的《爾雅》詞語進行逐條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