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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发展潜力巨大,相较于传统融资方式,众筹具有门槛低、融资快等特点,一方面解决了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切实促进了实业发展,另一方面让普通人都可以参与其中共享普惠金融带来的好处。但是,巨大潜力背后的风险也是不可忽略的,如今世界各国都在进行众筹的立法尝试,力求在享受众筹带来的收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从立法开始为众筹发展保驾护航。中国股权众筹的发展,从2011年最早成立的天使汇至今,也就是5年左右的时间。其间,产生了大量的众筹平台,如大家投、同筹荟、好投网、原始会、人人投、我爱创等。2014年更是被称为中国的众筹元年,全球众筹峰会的召开更是让众筹成为焦点。但是与蓬勃发展的股权众筹不相匹配的是目前并不明朗的法律环境,股权众筹带来的一系列的风险:平台的法律定位不明、准入门槛和权利义务不清、资金风险巨大、欠缺防止欺诈和违约的有效机制等,难以有效预防。本文着眼于股权众筹平台的准入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明确股权众筹平台准入制度的概念,并对股权众筹平台准入制度对于股权众筹的重要性进行说明;其次介绍了股权众筹平台目前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一步说明制定股权共筹平台准入制度的紧迫性;最后借鉴已有相应立法的国家的经验,对比我国现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股权众筹制度概述,介绍了股权众筹平台与股权众筹平台准入制度的概念及股权众筹平台的义务与责任;第二章股权众筹平台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包括权利义务边界不清晰、投后操作和平台的资金流转中存在的风险;第三章介绍了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对于股权众筹的限制;第四章介绍了美国、英国、法国等一些国家在立法上的尝试与成功经验,以期为我国的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第五章根据对于我国目前状况的分析和外国经验的借鉴提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