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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费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和社会意义。文化消费对个体消费者意味着精神享受,对社会意味着文明、进步与和谐。然而目前我国城镇家庭文化消费水平仍然较低,文化消费潜力远未得到释放;文化消费结构仍然不合理,主要以娱乐、消遣为消费目的。一般认为,家庭经济条件是影响家庭文化消费的主要因素,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文化消费的成果也较为丰富。本论文忽略家庭经济条件这一影响因素,假设家庭因素(家庭成员的个体特征,家庭收入)相似的条件下,城市与小城镇居民家庭文化消费是否有差异,如有差异,影响因素(消费环境因素)是怎样影响到这种差异的,这一问题值得研究。本论文着眼于陕西关中地区的文化消费的实证调查,了解城镇居民家庭近几年来的经济收入概况,包括文化消费在内的家庭生活消费现状、消费理念、消费结构、影响文化消费的主要因素、城镇居民对公共文化活动的参与度、对文化活动内容、设施、服务的评价与期望等诸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在对其文化消费的现状作出理性的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文化消费中所出现的问题,就如何引导正确的文化消费等问题进行相应的探讨。本研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为主,文献法、个案访谈法为辅的调查方法。以陕西关中地区宝鸡、西安、咸阳市及周边小城镇为调查地,以马斯洛需求理论、布尔迪厄的社会区分论、凡勃伦的炫耀性消费理论为理论依据,通过对168个城镇家庭的有效问卷调查和对部分家庭的深入访谈,运用SPSS16.0对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如下:在家庭文化消费水平方面,当前城镇家庭文化消费支出在家庭总消费中的比例逐年增加,但小城镇文化消费水平从消费金额上来看略显不足;家庭文化消费结构方面,城镇家庭消费缺乏合理的文化消费结构,小城镇家庭更表现出基本文化消费和发展型文化消费投入不足,而享乐型文化消费占了文化消费的绝大部分;在文化消费评价方面,城市居民家庭对文化消费的综合满意度明显高于小城镇居民家庭。以上这些差异主要是城市与小城镇文化消费的环境差异所造成的。目前,小城镇地区文化消费环境状况表现为:文化事业的受益面仍然没有拓展开,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没能完全融入市场体系,不合理的消费文化也制约着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优化。为此,应该从促进城镇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发展、引导居民正确的文化消费理念、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改进,以期提高城镇文化消费水平和优化文化消费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