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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发展的融合,互联网具有开放共享、人人参与的理念,并在实现大数据获取和分析上具有先天优势,金融则是实现资源的跨期配置,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两者具有天生的融合性。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一方面互联网企业纷纷进军金融领域,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也加快了与互联网的融合,进而促使了中国金融行业的改革,营造了一种与众不同的金融生态环境。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为金融,为“金融再中介”的过程,中介状态更加扁平化和透明化,同时使更多的小微机构或者个人利用互联网的便利参与到金融活动中,开拓长尾市场,逐步实现普惠性金融,解决了“最后一公里”问题,使金融“毛细血管”逐步发展,注入到实体经济中。总之,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为我国的金融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亮点和增长点,符合中国国情的需要,但在发展过程中,风险逐步暴露,尤其是P2P行业大规模的出现了不同程度兑付危机,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金融具有“跨界”、“混业”和“虚拟”的特征,兼具金融风险和互联网风险,风险传染性和关联性极高,一旦触发风险点,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而现阶段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监管方式已经落后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因此,在促进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应注重监管体系的构建,使经济稳定发展。本文为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的分析,意在相应的理论框架和方法论的基础上发现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进而解决问题,主要涉及互联网金融概念、模式及现状、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三个问题的探究。关于互联网金融概念、模式及现状的研究,互联网和金融点与点之间的融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等一系列概念,本文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从狭义互联网金融和广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为出发点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加以界定,现阶段不仅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模糊,对于运营模式的分类也众说纷纭,本文着重对第三方支付、众筹、P2P网贷、互联网保险等七种模式的概念、业务流程和发展现状等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发现P2P网贷是现阶段最具规模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交易金额较大,但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所占份额还很小;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结合了定性和定量分析,本文从风险来源和运营模式分类两个角度定性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发现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风险,而且相较于传统金融其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比例发生了变化,操作风险的比重逐步上升,从运营模式分类来看,P2P网贷平台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互联网货币基金则面临相对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众筹面临的操作风险较大。定性分析只是在分析问题时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基本、较全面的认识,本文仍对P2P网贷平台和互联网货币基金两种运营模式的风险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采用面板二元选择模型中的Probit模型以及Logit模型对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平台风险因素进行研究,得出当月成交量、借贷人数比、未来60天待还资金、媒体曝光量、综合信息透明度、股东类型、资金托管类型以及保障类型这8个变量都对于平台是一个低风险平台的概率值呈现正向的影响,人均借贷金额、前十大借款人待还金额以及近30天净流入金额对于平台是一个低风险平台的概率值呈现负向的影响,而借贷标数、累计待还金额、注册资本、运营时间、资金杠杆、平台总行业风险值以及偿付能力对于平台的风险值并没有显著的影响的结论。对于互联网货币基金的风险分析,则采用改进的PFM(Private Firm Model)方法计算出我国二十只货币基金的资产市场价值和波动率以及相应的违约距离和预期违约率,结果显示判断货币基金好坏要综合考虑基金规模、每万份收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以及违约距离和预期违约率等因素;另一方面,与股票型基金相比,货币基金未必就无风险。最后,参考国际监管经验,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风险以及监管的现状,指出从法律法规建设、明确监管主体和基础设施建设三个层面进行构建监管体系,在建设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明确监管主体,实现平台自控、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不同层次的监管,并提出应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征信系统和风险预警机制等,实现大数据监管。在分析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本文对于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进行了设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