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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一种代理的角色行使国家权力。其设置是否科学,职能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有效实施。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战略的需求,几次转变农村基层政权的组织形式。文章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背景及特征,对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在各个阶段的政治结构、政府机构、运作规则和权利分配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国家权力在农村基层运作的主要特征。这一课题可以帮助我们总结历史经验,探讨当前我国基层政权建设的方向。
文章考察了建国后农村基层政权在组织形式上的变迁过程,这几次变迁分别是建国初期乡政权制下的乡镇政府、人民公社时期以“政社合一”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为特征的人民公社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乡政村治体制下的乡镇政府。在对三次变迁过程中的农村基层政权的职能、机构设置和历史演变等要素的分析基础上,得出农村基层政权形式的变化与中国的特殊国情及不同时期社会发展需要密切相关。文章的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对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建立和演变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人民公社体制,第四部分考察了目前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出了优化建议。通过研究发现,现行的基层政权运行机制不利于农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也不适应国家提出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
面对这些困境,乡镇政府必须适时进行改革,吸取历史经验,着眼于解决当前的现实困难,遵从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在国家已经顺利完成税费改革大的前提环境下,乡镇政府改革的路径选择必须围绕政府的机构重置、职权定位以及政府职能转变这几大因素进行改革,改乡镇政府为县派出机构,政府职能也应由原来的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进行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