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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至今己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初步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增强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了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制度:重新调整了税收结构。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分税制改革的弊端逐渐显现:地方各级政府一直存在财政拮据问题,地区间贫富差距不断增大。导致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不相匹配,因此,解决该问题成为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相匹配制度,既是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也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点,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条件。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相匹配制度的建立仅仅靠合理划分政府事权是远远不够的,该制度涉及事权、财政支出责任、财力、财权、转移支付等多方面内容,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巨大工程。本文以安徽地方政府为例,从定性、定量两个角度分析安徽省、市、县三级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匹配情况,从中找出部分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不相匹配的原因。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安徽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匹配框架,并在操作层面上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以期有助于安徽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建立。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主要介绍安徽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情况,总结省、市、县三级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特点及相互间关系。第三章运用聚类分析法对安徽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匹配情况进行分类、比较。第四章主要介绍安徽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不相匹配的原因: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缺乏法律约束,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不清,财权、财力与事权不对称和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第五章提出重新划分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的总体思路、财政层级、基本原则和方法——政府清单制度,通过列举的方式,重新构建安徽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的基本框架。第六章主要介绍构建基本框架的配套措施,包括完善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匹配的法律体系、明确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合理确定地方政府收入划分和完善地方政府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