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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L.A.Zadeh教授提出“模糊集”的概念,标志着模糊理论的诞生。模糊限制语的使用是人类语言中非常普遍的现象,因为人类的语言不是每一个词都能精确的表达出想表达的内容。随着语用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语言学家把研究角度从语义学转变为语用学。作者发现大部分针对模糊限制语的研究涉及的是广告语,新闻报道,科技文章等。然而,对政治语篇尤其是美国总统辩论这种政治语篇中模糊限制语的分析并不多见。正是由于对政治语篇中模糊限制语分析的文章不多,本文以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和利奇的礼貌原则为理论框架,采用定性定量的方法分析2012年美国总统大选三场辩论中模糊限制语的语用功能。本文采纳了Prince等对模糊限制语的分类,将三场辩论中的模糊限制语进行分类。并用AntConc3.2.2w (Windows)2008软件检索出每一种模糊限制语的使用频率。从检索结果来看,奥巴马使用的每一种模糊限制语的数量都比罗姆尼多尤其是在直接缓和语的使用上两人的使用频率相差最大。模糊限制语的恰当使用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奥巴马的话语说服力,从而赢得了更多人的认可。通过运用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分析作者发现,模糊限制语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说话人想要说的内容,而是说话人遵守合作原则的一个注释。说话人不仅意识到了合作原则,并且努力地表现出自己在遵守合作原则,同时也让听话人要合作地来理解和判断他的话语意思,言语交际才能成功进行。尽管模糊限制语的使用看似可能违反某些合作原则准则,但从交际出发使用模糊限制语实际上是为了对合作原则的遵守。通过语料分析发现,模糊限制语的使用主要突出的是对质量准则,关系准则或数量准则的遵守,因为模糊限制语具有模糊的属性,因此对它的使用无疑是对方式准则的违反。作者最后总结出模糊限制语在本语料中具有以下几种功能:为了提供适量信息;增加可信度;提示缺少具体信息;自我保护;逃避责任。通过模糊限制语的使用,政治家们让自己的语言显得更为谨慎有礼貌,从而更好的维护了他们在公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