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5年,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终于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中国保监会先后在两批次的试点地区进行试点改革。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市场调控机制。为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机制,调动保险公司的能动性,此次改革后车险产品的价格和车险费率将由保险公司自行确定。同时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的监管重心将转变为对各主体偿付能力的监督管理。车险费率改革后,车险价格和定价将趋于合理,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各保险公司的车险综合成本率将更加恶化,进而推动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的形成。通过精准的产品定价,能够使保险公司在车险改革后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本文首先阐述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目标和改革内容,即车险条款的改革、车险费率的改革和保险监管的改革,分析我国在车险改革后可能的市场变化情况,通过对比成熟车险市场的市场化改革的过程和特点,介绍了美国、德国和日本等成熟保险市场车险产品定价的“从人”、“从车”模式和管理形态,从而确定车险费率定价是保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重要手段。其次,本文采取数据分析测算等方法,重点介绍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后的车险费率的相关定价因子。定价因子的选择对于车险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有重要意义。此次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的核心包括对车险定价的各种费率因子实施测算并调整。基准纯风险保费中,根据中保协公布的各车型的零整比系数,首次采用了车型定价并对车系分类的合理性进行测算。NCD系数中,介绍了以往NCD系数的缺点和本次NCD系数的变化。在各保险公司自主制定的费率定价因了部分,通过保险公司的实际数据对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因子的选择进行分析。保险公司可根据不同的赔付成本和渠道的销售成本进行定价,使保险公司在一定区间内自主制定合理的保费价格。随着互联网的发展,UBI的定价模式将会成为车险定价的创新发展方向,本节也作了相关介绍。最后,在车险产品定价确定后,对于保险公司配套的其他的经营管理策略,包括渠道创新、提升服务和控制成本等内容提出建议。车险定价将倒逼各家保险公司主动提升产品创新能力、服务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寻求应对数据质量差、定价能力弱等问题的解决途径,不断提升车险定价的水平,制定合理的车险价格,最终形成完全的商业车险市场化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