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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概念作为刑法的基本概念,是刑法的基石,它的研究对刑法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97年新刑法修订后,我国的犯罪概念的研究也逐渐受到刑法学界的关注,因为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我国的犯罪概念自始至终是混合的犯罪概念,所以很多关于犯罪概念的研究是围绕着混合犯罪概念进行的。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我国混合犯罪概念研究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混合犯罪概念研究中关于两个问题的争论是混合犯罪概念研究中的基础性问题:一、我国旧刑法中犯罪概念分类归属之争,即在保留类推制度的旧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否为实质犯罪概念;二、97新刑法修订以来,刑法典中确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废除了“类推制度”,混合的犯罪概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问题成为理论热点。第二部分:混合犯罪概念的缘起。从我国刑事立法的历史可知,我国的犯罪概念的分类理论和混合犯罪概念的立法模式借鉴前苏联犯罪概念的分类理论和混合犯罪概念的立法模式。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混合犯罪概念的起源进行探究,也就是对前苏联犯罪概念的分类和犯罪概念的历史进行梳理、评析,以其达到对实质犯罪概念的特征和混合犯罪概念的特征清晰明确的掌握,最终解决我国刑新旧刑法中关于犯罪概念的分类争论问题。第三部分:混合犯罪概念的发展。文章通过对前苏联刑法中犯罪概念历史的研究,明晰了实质的犯罪概念与混合的犯罪概念的基本情况,并以此为标准厘定我国旧刑法中的犯罪概念与新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分别是实质的犯罪概念和混合的犯罪概念。可以说,我国的混合犯罪概念是在实质的犯罪概念基础上发展而来。第四部分:我国混合犯罪概念面临的困境和解决。首先,考察我国混合犯罪概念面临的困境,分别是:1.社会危害性概念的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2.在罪行定原则之下,如何合理构建刑事违法性特征与社会危害性特征的关系的问题。然后,文章中分别对以上两个问题作出了回应:1.认为社会危害性概念在犯罪概念中的存在具有合理性,我国的犯罪概念应该保留社会危害性概念;2.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我国犯罪概念中社会危害性特征与刑事违法性特征二者的地位是同等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缺一不可,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