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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作为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往往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我国住房货币化改革做出了重大贡献,是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了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促进了住房消费,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化过程中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保持了社会和政治的稳定。截至2011年,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历经20年的发展历史。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覆盖全国1亿左右的城镇职工,公积金归集余额超过了1万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帮助为数众多的普通职工解决了住房问题。但是,在看到这些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首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层面的问题。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定位在住房金融还是住房保障方面一直模糊不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定位问题决定了其最终的服务群体,同时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的症结所在。其次是住房公积金业务层面存在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强制征缴和低存低贷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具体模式;住房公积金如何在维护中高收入群体的同时增加支持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消费等相关问题。基于上述问题,本文主要展开两方面的研究:第一,住房公积金融资机制存在的问题。我国在90年代初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实行强制储蓄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其必然性:在当时的条件下只有强制储蓄才能筹集巨额的住房资金解决住房供给紧缺的现状;但是如今强制储蓄的要件已然不存在,强制储蓄给住房公积金的运营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强制储蓄的住房公积金融资机制存在的问题,并且具体阐述了国际住房金融在融资方面的具体模式(合同储蓄模式、强制储蓄模式以及资本市场模式),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融资机制的对策。第二,住房公积金配贷机制存在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一直实行低存低贷的配贷机制,低存低贷机制较好的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互助特征,减轻了贷款者的还款负担。但同时低存低贷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本文详细分析了公积金低存低贷的配贷机制给住房公积金的运营带来的问题,并且具体阐述了德国在住房金融配贷方面的经验借鉴以及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具体运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配贷机制的对策。近年来,国内诸多学者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层面,包括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存废,制度的定位,制度的创新等。本文在参考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理论基础出发,运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结合,国内研究与国外经验相结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融资及配贷两个方面的具体业务进行研究,在详细分析具体问题的基础上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