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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明确提出鼓励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据农业部数据显示,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由2008年底的8.9%增加至2011年底的17.84%,再增加至2014年底的30.4%。截止2017年3月,全国已流转的家庭承包耕地比例已达35%左右,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生产基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于2013年开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近年来,黑龙江省土地流转规模和比例不断扩大,截止2014年10月,全省土地流转面积为6507万亩,流转比例达50%。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有近2/3县(市)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近1/2县(市)没有建设土地流转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导致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土地流转体系不健全、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价格不稳定、扶持政策不完善以及经营主体融资困难等问题,阻碍了土地的有序流转。如何构建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使黑龙江省在土地流转中既能提高土地生产率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又能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已有土地流转机制方面的相关研究,或者是从土地生产率角度,或者是从农民增收角度等单一目标进行分析,机制的构建主要考虑土地流转动力、价格、供求、管理、保障等影响因素,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但研究结果比较宏观,实际操作性不强。目前黑龙江省土地流转的主体大多数是农户,农户作为参与土地流转的重要主体,其土地流转行为对于一个地区的土地流转机制有着根本性的影响。鉴于此,本文以东北粮食主产区黑龙江省为研究区,基于研究区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和实地调研数据,以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双重目标,在分析研究区以农户为主体的土地流转现状特征的基础上,运用双重差分(DID)模型和倾向得分匹配法(PSM),评价研究区土地流转对土地生产率和农民收入影响的效果及原因,为构建基于双重目标的研究区土地流转机制提供依据;运用超越对数模型(Translog)确定双重目标下研究区当前投入和技术水平下农户土地流转适度规模,为构建基于双重目标的研究区土地流转机制以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奠定重要基础;设计以农户为土地流转直接参与主体的研究区土地流转机制理论框架,并从土地流转直接参与主体和土地流转间接参与主体两方面构建基于双重目标的黑龙江省土地流转机制,从土地流转规模、价格、期限、方式及途径等方面确定土地流转直接参与主体运行方式,规范各级政府及基层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农业生产及就业服务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等土地流转间接参与主体的运行方式,并提出土地流转机制运行的保障措施,结果表明:(1)研究区当前以农户为主体的土地流转具有流转速度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不适应、缺乏完善的市场定价机制、缺乏正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参与、土地流转期限普遍较短等特征。(2)研究区农户土地流转能显著提高玉米的土地生产率,但会显著降低水稻的土地生产率。土地流转后化肥投入的增加是玉米土地生产率提高的主要原因;土地流转后经营规模和集中连片程度增加的同时,化肥和灌溉投入减少是水稻土地生产率降低的主要原因。(3)研究区转入土地对农户家庭总收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转出土地对农户家庭总收入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研究区转入土地农户家庭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转入土地后农业收入的增加;转出土地农户家庭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转出土地后务工收入和出租收入的增加幅度小于农业收入的减少幅度。(4)在研究区当前投入和技术水平下,通过土地流转使玉米、水稻和大豆的经营规模分别为60~115亩、15~30亩和30~60亩时,能够使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二者并行不悖。(5)基于双重目标黑龙江省土地流转机制理论框架:以农户为主体的土地转入方和转出方,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及村委会的协调帮助下,以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为中介进行土地流转;农经信息平台、水利服务平台、气象服务平台、流通服务平台等农业服务平台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土地转入方经营土地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解决融资困难问题,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劳动力转移平台为转出土地农户提供就业信息及相关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当地转出土地农户提供就业机会,从而合理确定直接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流转规模、价格、期限、方式及途径等土地流转要素,促进土地有序流转,最终实现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户收入的双重目标。(6)从土地流转规模、价格、期限、方式及途径等方面确定土地流转直接参与的运行方式:研究区农户土地流转规模应在当前农业生产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参考本文测算出的基于双重目标下的土地适度经营规模进行确定,同时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自身农业技术水平的变化合理调整土地的流转规模;研究区农户土地流转价格靠市场机制决定,并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技术水平,在400元/亩的土地流转价格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最终由流转双方协商决定;研究区农户土地流转期限确定为5年左右,流转合同到期后土地转入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研究区农户土地流转方式和途径主要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劳动力转移平台作为中介进行土地流转。(7)规范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农业生产与就业服务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等土地流转间接参与主体的运行方式:中央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以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地方政府在落实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基础上,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引导、规范、监管和服务;村委会承担其基础性职责并协调发挥多元主体的综合性作用,共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农业服务平台提供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农经、水利、气象、流通、农民培训、经营信用等相关信息服务;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重点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同时为转出土地农户提供再就业岗位;商业银行探索“四权”抵押贷款和信誉户贷款,着重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保险公司提供涉农商业保险,降低土地流转及农业规模经营的风险。(8)通过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提高农户经营和就业能力及保障水平、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短缺难题等六个方面保障措施可确保研究区土地流转机制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