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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提高,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在带来便利生产生活的同时,交通安全问题日益严峻。而且,道路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何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如何更加公平、更加及时地处理纠纷,是民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几乎都会涉及到财产权益的损害赔偿,但是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较少,最经常用到的就是201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条文虽然对损害赔偿的范围予以明确规定,但是过于简单,非常笼统,缺乏操作性,在实践中依然有很多问题。而且我国的学者、专家对财产的损害赔偿研究较少,这无疑加大了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解决的难度。国内和国外对此没有统一的定论,因此,此次论文具有很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多量化和多样化,财产损害赔偿亟需合理的理论支撑和细致的立法依据,本文将研究大量的相关案例,将其进行归纳、整理,并结合国外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来源,总结分析这方面的争议点,梳理出一套能够体现实质正义的、可操作性强的争议解决方案。本次论文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论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的研究现状,主要是赔偿方式、赔偿范围和赔偿的计算标准方面的现状,此外还介绍了本次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的界定及其司法适用的情况。首先介绍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特点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类型;其次介绍与此相关的立法,包括《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是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再次,还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第15条的适用情况,以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损害赔偿的方式不够明确、损害赔偿范围不够周延、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太过概括、损失认定缺乏规则等问题。第三部分是关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范围的讨论,首先介绍了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标准以及一般的赔偿范围,在因果关系标准和价值衡量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了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的范围,还涉及到损害赔偿范围中的一些特殊问题,比如贬值损失、使用中断损失、无益费用和重复赔偿的问题;其次,介绍了损害赔偿的方式,包括其中的一般问题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的具体适用方法。第四部分主要是介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具体事项的认定和赔偿金额的计算,对赔偿各个事项是如何认定的,具体介绍了对修理费、重置费、停运损失和使用中断损失的认定等,损害赔偿的计算还应当考虑计算的标准,主要包括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赔偿的方法有成本法、评估法、酌定法等方法,而计算标准包括计算的基准时和基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