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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设立了“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时至今日,伴随着2020年的到来,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但是,相对贫困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这也成为了影响我国居民全面奔赴小康的主要阻碍。对此,党和国家继续推出了一系列扶贫脱困政策,同时加大了困境家庭的帮扶力度,以期实现“扶贫路上,不让任何一人掉队。”为了落实这一目标,相关的研究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然而,遗憾的是,已有的大多数研究都是以社区或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家庭内部运作机制的被视为“黑箱”。换句话说,家庭内部的运行模式在扶贫脱困过程中被忽视了。这导致了相关研究对家庭各个成员,尤其是“母亲”这一核心成员的研究不足。这是由于以往关于母亲角色或母职的研究都是嵌套与于中产阶级的背景下进行的,关注困境家庭母职研究的比较少。她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困境家庭的母亲们除了必须在社会资源不足的条件下肩负起抚育子女的重担外,还要兼顾起照料其他家庭成员的如老人,病患的责任。他们是困境家庭中责任最艰巨,同时亟需关注的一个群体。本研究的借助于当前在上海推进的以社区为发力点推行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试点项目——“桥计划”,以观察法、半结构式访谈、文献分析方法对A区下属各街道的困境家庭母亲进行深入了解。结合生命历程理论和社会角色理论,从困境家庭母亲角色的生命历程简述、母亲角色生成的张力与困境、以及阻碍母亲角色生成的因素等多个部分进行介绍,以期勾勒出困境家庭母亲角色的适应过程。在第一部分,笔者根据访谈资料对困境家庭母亲的生成的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相类似的问题进行了生命历程式的梳理。主要可以分为童年,成长和养育三个阶段。童年阶段的母亲们大都处于资源稀缺与贫困的影响下,受限的社会资源为他们日后的不幸埋下了伏笔。在成长过程中必须独自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自谋出路,婚姻就成为了她们为数不多的选择。最后,她们会在生儿育女的过程中经历各种困难,这些困难形塑了母职的实践形态。到这里,笔者尝试回答了困境家庭母亲们的生活“何以至此”的问题。第二章分为两个部分。先是对母亲角色生成的过程基本阶段做了简要描述,分别是准备期,调整期和适应期,每个阶段面临的任务与需要克服的问题各有不同,但阶段与阶段之间没有清晰的界限。然后对影响母亲角色生成的张力进行了分类与描述。首先是新旧理念之间的张力,访谈对象年龄大多停留在30-50岁之间,时代与地域的差异使她们无法沿用自己母亲当年所采用的“放养式”育儿;面对时代的变迁,她们会感觉到无所适从。其次是独立性与依附性之间的张力。困境家庭的母亲生活很大程度上依赖他人,特别是祖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面对亲职抚育中祖辈的介入,如何妥善处理与祖辈的关系是母亲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再次是实践母职有限的资源和理想母职无限需要之间的张力。最后,不同培养策略之间的张力。在这个过程中笔者发现困境家庭母亲角色是在探究、摸索、甚至妥协的过程中生成的动态均衡,并伴随学校、家庭、社区等各个提出的要求随时发生变化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接下来,作者探讨了阻碍困境家庭母亲角色生成的种种因素,分别是受限的可行能力,过高的母职期待,失衡的支持网络和昂贵的母职赋税。受限的可行能力指的是困境家庭母亲在践行角色过程中的先天不足。过高的母职期待指的是伴随时代发展,公众对母亲角色的越来越高的要求超出了母亲们所拥有的承受能力。失衡的支持网络强调的是制度支持网络和非制度支持网络与母亲现实需要的不均衡不匹配。昂贵的母职赋税是对母亲们参与市场劳动所经历不利因素集中概括。为了推动母亲的角色发展,帮助她们走出生成中的各类困境,纾解角色适应过程中的焦虑,有三点优化策略值得考虑。其一,政府可以赋予基层一定的自主裁量权,加深对于困境家庭的了解,使扶贫脱困政策能够真正涵盖到每一户困难的家庭。其二,社会应当加强对母亲形象的宣传与塑造,让各界能够意识母亲对于社会、家庭、子女以及女性本身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家庭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从整个社会层面形成尊重母亲的良好的氛围。同时,还应当鼓励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并通过提供培训,心理疏导,搭建沟通平台等方式帮助母亲树立正确的角色理念。其三,市场上的雇佣者也应当认识到母亲的弱势地位,理解母亲生活中的困难,勇敢地担负起社会责任,保护劳工权益,缓解母亲角色地的冲突。最后,研究介绍了研究所获得的主要结论,未来的研究展望以及本次研究中存在的种种不足。首先,各种原因的限制了困境家庭母亲角色的践行能力,最终的实践有别于她们所理想的,而是在探究、摸索的过程逐渐生成的。其次,时代的发展提升了对母职的需求,在这一时期,旧有的理想母亲角色已经逐渐瓦解,而新的理想母亲角色尚未建立。最后,导致困境家庭母亲角色扮演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发力,才能帮助他们摆脱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