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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当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信用管理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信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状况。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正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论文按照从一般到具体,先框架模式后具体内容,先规范研究后实证分析的逻辑顺序,依次对信用信息共享的市场需要、模式选择、投资建设、运营监管展开相关理论讨论。本文综合运用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管理学、信息学等理论,运用博弈论、系统论和数理统计等分析工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文献归纳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展开研究。本文共9章,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研究信用信息供给问题。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提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具有人格性、财产性以及信息性三重属性;论证了消除信息不对称是解决当前信用问题的关键,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和核心任务。本文运用模型比较COURNOT均衡数量和PARETO均衡数量,解释了信用信息在缺乏协调机制条件下供给不足的原因。提出改变相关法律制度缺位;建立成本补偿机制,合理解决现实的和潜在的信息垄断利益以及明确信用信息的准公共物品性质等多种渠道解决信用信息供给不足的问题。第三章讨论通过制度安排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首先借鉴和发展列申斯基模型,证明了正规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产生信息规模效益,对于降低统计学噪声、提高受信人信用信号质量具有显著意义。然后分别以美国和欧洲为例,实证分析了私营和公共正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价值与特点。并从法理、政策、文化、金融等角度探讨形成私营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差异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分析信用信息共享管理模式问题,提出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宜由企业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政府依法监管模式运行的观点。本文突破以往仅在“公共模式”和“民营模式”之间进行笼统选择的局限,提出信用信息共享的“上下分离”运作模式,即按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