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发展过程中,截止到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已达到727万人,比2013年增加28万人,高校毕业生的供给持续增加,而劳动力市场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却难以同步提高。2012年和2013年两年,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为67%和67.4%,初次就业率不足7成。根据《就业蓝皮书》中的数据显示,高校本科毕业生的起薪为3278元/月,但在在不同就业地点、工作单位性质、行业之间均存在着毕业生起薪的差异。就业地区之间的毕业生起薪呈现中部低、东部和西部两边高的特点,收入高、低之间的差距比为1.88,其中,东、中、西部地区各为3148元、2882元和3167元,最高的地区为京津沪(5419元)。另外在就业难中还体现出性别、户籍、学历、毕业院校等方面的就业歧视。高校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与日俱增的同时,由于就业市场对大学生的知识、素质能力、工作经验等要求与现阶段高等教育培养存在衔接裂缝等问题,即大学生结构性失业——职位空缺与失业并存。大学生结构性失业是市场经济下的负面产物,其影响不仅波及到个人、家庭、还波及到整个社会。这种严峻形势下,政府应该在解决此问题上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本文以结构性失业的概念为逻辑起点,对大学生结构性失业的概念做了清晰的界定。通过对国家统计局数据库、麦可思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各大网站教育频道等相关数据的查阅,并结合近年来大学毕业生结构性失业的基本状况,总结出大学生结构性失业的四大特征:地域结构性特征、城乡结构性特征、企业结构性特征和专业结构性特征。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在治理大学生结构性失业中,存在三种缺失:劳动力市场分割引致大学生结构性失业;高校教育体制改革滞后于就业体制改革;政府缺少相应的大学生就业能力框架,建议我国政府在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相应政策法规的同时,规范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加快学科专业的调整,在构建大学生就业能力框架的基础上,扶正大学生择业观念,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就业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