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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建设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近年来,黑龙江省在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发展水平和增长速度在全国范围内仍相对较低,而且省内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村缺少经济增长点等问题已严重制约黑龙江省城镇化建设。为此,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的发展规划,为黑龙江省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及区位优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区域共同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省内外交流合作等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黑龙江省旅游城镇化建设的研究中,通过对旅游城镇化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阐述小城镇建设理论、城乡一体化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增长极理论等理论依据;通过阐述黑龙江省旅游城镇化建设基本情况,运用SWOT分析方法分析其内外部环境,并对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水平与旅游总收入间的相关性进行研究,明确两者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结合黑龙江省相关现行政策,揭示出经济结构和产业政策不合理、社会政策功能未能有效发挥、科教文卫政策难以满足需要等问题,并从经济、社会、自然三方面总结出问题的成因。在分析拉斯维加斯、吉尔吉斯斯坦、马瑙斯和云南丽江、吉林长白山、湖南张家界等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发挥政策作用要重视市场机制和规律、制定政策要结合生态因素和社会需求、实施政策要因地制宜注重城镇化质量、政策及发展规划应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等启示。从经济产业政策、社会政策及科教文卫政策对黑龙江省旅游城镇化建设提出建议,经济产业政策包括提高旅游产业比重的产业政策、扩大资金扶持力度的财政政策、建立激励作用显著的税收政策、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金融政策;社会政策包括连接旅游节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深化旅游业对外交流的合作政策、妥善务实的城镇化人口就业政策、适应旅游城镇化需求的社保政策、保障生态安全的环境保护政策;科教文卫政策包括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的科技政策、提高旅游城镇化质量的教育政策、服务旅游城镇化建设的文化政策、建立预防控制相结合的卫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