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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研究对比观察布托啡诺(butorphanol)经鼻喷雾给药与舒芬太尼皮下自控镇痛(patient-controlled subcutaneouly analgesia,PCSA)用于神经外科术后镇痛的特点。
方法:
选择行择期神经外科开颅手术患者60例,手术结束,病人清醒后开始术后镇痛,随机分为布托啡诺组(B组,n=30)和舒芬太尼组(S组,n=30)。B组采用布托啡诺鼻喷剂经鼻喷雾给药,由护士负责,方法是将喷头对准患者鼻腔,掀压阀门,使药液呈雾状喷出,此过程中患者头偏向一侧,嘱患者吸气,以便药物充分进入,每喷一次约为1mg,若60~90分钟之内疼痛无缓解,可再喷1mg,3h内不要重复给药。S组采用皮下自控镇痛(PCSA)给药方式,无负荷剂量,单次给药量(PCA)0.75ml/次,锁定时间15min,每小时限量均为3ml。于术后开始使用镇痛泵即刻、2小时、15小时、24小时和48小时观察并记录VAS疼痛评分、呼吸频率、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率、平均动脉压、镇静评分、恶心评分、呕吐评分以及呼吸抑制、局部皮肤红肿不良反应等指标。并于术后72小时调查病人对术后镇痛方法的满意度。
结果:
1.年龄、体重、性别、受教育程度、术中芬太尼总用量、手术时间、麻醉时间、液体的出入量等一般情况两组间无明显统计学差异(P>0.05)。
2.镇痛效果:术后各观察点VAS评分布托啡诺组要高于舒芬太尼组,但各个时间点上两组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两组患者各时间点的平均动脉压、心率、平均动脉压,血氧饱和度无显著性差异(P>0.05)。
4.两组患者各时间点镇静程度评分无显著性差异(P>0.05);恶心的程度、呕吐的发生率等在术后15h时有显著性差异,术后15h两组之间比较恶心评分P=0.029,呕吐评分P=0.042,B组要明显低于S组(P<0.05)。
5.布托啡诺组和舒芬太尼组患者对镇痛的满意度分别为93%和83%。
6.在舒芬太尼组有一例患者出现了置管局部皮肤的红肿。
7.B组与S组术后镇痛的费用比为:约为280元VS550元,B组的花费明显低于S组。
结论:
布托啡诺鼻喷可以安全、有效的应用于神经外科术后镇痛,其效果和舒芬太尼PCSA相比并无显著性差别,副反应少于舒芬太尼,给药途径方便有效,患者满意度高,性能/价格比要优于舒芬太尼,可以满足患者术后止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