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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简要地分析了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研究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及其行为规则的理论。在法律上,当某个人(或组织)授权另一个人(或组织)代表其从事某种活动时,委托—代理关系就发生了,前者称为“委托人”,后者称为“代理人”。股份制企业中股东和经理的关系就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主要缘于信息的非对称性。信息的非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研究事前非对称的模型称之为逆向选择模型,也就是委托—代理理论中的如何选择代理人的问题;研究事后非对称的模型称为道德风险模型,也就是委托—代理理论中的如何激励代理人的问题。从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看,我国目前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基本上属于公司制。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委托—代理关系已初步形成。本文尝试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特别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现象和成因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中的“逆向选择”主要表现为: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人无法通过有效的手段来验证应聘者所传达的信息的真实性。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经理人员追求“速度效益”;由于激励机制的不合理,经理人员只注重俱乐部球队比赛成绩;以及其他道德风险行为所产生的缺乏对俱乐部长远利益的考虑。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中“逆向选择”的成因主要有:一是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过渡性特征;二是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盈利性特征;三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道德风险”的成因主要有:一是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目标的二重性;二是球市低迷造成短期行为严重;三是缺乏外部董事和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四是俱乐部没有充分认识到经理人员对于俱乐部的巨大作用。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中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