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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社会发展阶段或是特定历史时期,不应仅仅作为城市空间发展的背景,它应当是渗透、融入城市空间发展的“骨子”里。空间与社会相互生产、相互作用,又共同推进社会与空间的再生产行为。社会变迁与经济发展赋予了城市物质空间以深刻的内涵。来源于西方国家、为缓解城市问题的新城模式在我国当前正处于广泛实践过程中。不可否认其在缓解城市住房、交通压力等方面的突出成效,但也出现了不顾城市客观规律“冒进”式扩张、在建设过程中乱占耕地等问题。尽管我国学术界从来不乏针对新城的研究,但为何在实践过程中仍然问题频发?基于此,本文将新城置于中国体制转型期的特定时空中,在沿用常规新城研究路径依然无法找出问题“内核”后,借助于西方空间的生产理论并进行中国式改良,尝试转变新城研究范式,建立起转型期中国新城空间生产行为的分析框架,回到新城被生产的过程之中寻求制约新城发展的根本问题,以期能进一步指导我国新城实践行为。本研究主要分为四个层次展开:首先,明辨中国新城问题发生的时空背景。我国当前正处于体制转型期,经济体制的转变、政治体制的改革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无不影响着新城的空间生产行为。只有在明确此种时空背景的基础上讨论新城问题才有理论与现实意义。此谓“明势”。其次,按照现有新城常规研究路径对中国新城建设行为展开分析。在完成对新城界定、发展历程回顾、发展状态评析、新城问题表象总结以及西方经验借鉴可行性的讨论后,却依然无法透彻地探究新城问题内核及其解决之道。由此判定常规研究路径存在若干困境。此谓“存惑”。再次,引入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城市学派空间的生产理论,特别是其代表人物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和大卫.哈维的“资本的城市化”思想。从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两方面论证其具备分析中国新城问题的可行性,中国新城问题“内核”只能在其被生产的过程中寻找。此谓“得法”。最后,通过引入西方“空间的生产”理论核心,并结合中国转型期特征,识别我国土地要素的基础上,主要从空间生产者和空间生产机制(空间实体和社会关系的生产)角度,建立起中国新城空间生产行为的分析框架,将中国新城空间的生产过程实实在在的还原、剖析。并从中找出新城问题的症结在于目标缺陷、路径缺陷以及空间生产者的状态缺陷,提出应当从目标和路径两方面进行空间生产行为矫正,辅以武汉城市圈咸宁梓山湖贺胜新城为实例进行探索式研究。此谓“破难”。本研究将重点聚焦于新城问题是如何被发现的分析过程,通过研究范式的转换强调以空间的生产角度看待新城建设行为。新城问题来源于其被生产的过程,从新城空间生产行为中找寻问题内核,为构建中国新城自身发展的理论提供一种贴近社会现实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