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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是武装力量用于实施和保障战斗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通常分为战斗装备和保障装备。武器装备思想包括武器装备的发展、使用和管理的一般指导性规律,武器装备因素对于战争胜负的影响程度以及武器装备同战争观、战略思想和战术战法的关系等等。与军事战略、军事哲学和政治思想的紧密结合是先秦武器装备思想的基本特点。 《司马法》旧题“司马穰苴撰”,根据《史记》和《左传》的相关材料可以基本认定,司马穰苴是陈完的后裔,其军事生涯大约在周景王十三年(公元前532年)至周敬王三十年(公元前490年)之间的某一段时期,今本《司马法》5篇应该是齐威王时齐国大夫追述的古司马兵法和穰苴军事思想的混合体,它来自宋代刊定的《武经七书》,有三卷本和一卷本2个版本系统,其主要思想内容包括“仁本”思想指导下的战争观、礼法并重的治军思想和“相为轻重”战参理论等。 《司马法》谈到的战斗装备包括刺杀格斗武器装备和射远武器装备,前者又有长、短兵之分,所谓长兵、短兵是就杀伤距离而言的一种相对概念,二者没有严格界限。旌旗、金鼓作为通讯保障装备实际上是一种信号,前者是视觉信号,后者则是听觉信号。除此之外,《司马法》还提到了徽章、车辇等其他保障装备。弄清这些武器装备的起源、形制及使用范围是正确理解《司马法》武器装备思想的前提。 《司马法》常常把装备同“仁本”思想及其指导下的礼和法联系起来,赋予武器装备以深刻的政治涵义和法制涵义。作者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将其战争观和治军理念贯穿到武器装备的方方面面,强调必要的物质因素离不开正确的战争观和科学治军方法的指导。同时,《司马法》又高度重视装备因素本身的战略意义,并把它作为三军将士共同的责任,而且特别重视发展装备所必需的专门技术人才。 在武器的发展和使用问题上,《司马法》提倡武器装备越杂越好,使之相互配合、相互补救,强调武器形制发展的适度原则,主张慎重地使用武器,小心地保管武器,并特别注意学习敌方的先进装备,改进我方相对落后的装备。《司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