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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东部内蒙古最南端的喀喇沁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自然环境,首当其冲地经历了清中叶以来东部内蒙古社会变迁的根本所在—移民开垦这一历史进程,成为了东部内蒙古,甚至整个内蒙古地区农业化的先驱与典范。无论是土地的开垦、移民的进出,还是农耕村落社会的形成等方面都走在了前面。这些给喀喇沁地区传统的游牧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这种变化不仅涉及到喀喇沁地区民族人口结构、经济形态、土地关系等,甚至对蒙旗社会制度、社会结构、基层社会组织以及旗民经济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数十万名喀喇沁蒙古人经历了复杂而艰难的历程。他们成为东部内蒙古由牧向农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最早接受挑战的一群人。他们的跨旗流动,不仅打破了清朝通过旗的“地域封锁”与苏木的“人的封锁”的二重制度来严禁蒙古人越旗流动的规定,同时对其迁出地和迁入地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对迁出地而言,作为苏木基本构成要素之一的丁数的减少,使传统的苏木制度遭到了空前的破坏。对迁入地而言,使较早接触农业,并已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的喀喇沁蒙古人的影响波及到了东部内蒙古尚未农业化的其他地区。这一举动大大推动了整个东部内蒙古的农业化进程。以至于将东部内蒙古已经农业化的蒙古人称作“oγudung mongγol”(短衣蒙古)或“qara(c)in mongγol”(喀喇沁蒙古)。
本文在充分吸收众多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系统的蒙古文档案与丰富的实态调查报告,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对清代以来东部内蒙古由牧向农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农业化较早、较典型的喀喇沁地区进行研究。抓住蒙旗—旗制—旗民这一基本线索,对喀喇沁社会的内部,即喀喇沁地区旗制与旗民社会进行分析研究。以此改变过去主要从外部观察蒙旗社会历史的研究方法。全文由前言、正文、结语、附录四个部分组成。前言交代选题及其意义、研究概况与本文研究内容,并介绍主要史料。第一章探讨清代喀喇沁地区基本社会制度的苏木制与基层社会组织及其发展变化。包括喀喇沁三旗苏木数目考、丁数的减少及其对苏木制的影响、基层社会组织从什长制到屯达、保甲制的发展变化过程以及村落联合体的太平社等内容。第二章全面、深入地研究移民开垦后喀喇沁地区在行政建置、司法权限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包括移民定居与蒙汉杂居村落的形成、移住汉民的管理与蒙古、民人交涉案件的审理、理事司员的派遣与府厅州县的设立以及理事同知、理事通判等地方官的设置等内容。并对所谓的“二元管理体制”与“三堂会审制度”的诸多矛盾与弊端进行分析。还包括所谓的“归化蒙古人”问题。第三章对八沟、塔子沟税务与蒙旗赏银问题进行研究。对喀喇沁三旗财政贫困化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第四章对旗民社会进行剖析。包括阿勒巴图与苏木阿勒巴、喀喇沁蒙古人经济生活贫困化与灾害救济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等内容。结语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对清中叶以来东部内蒙古社会变迁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并提出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附录包括参考文献目录和图表目录两个部分。
这种变化不仅涉及到喀喇沁地区民族人口结构、经济形态、土地关系等,甚至对蒙旗社会制度、社会结构、基层社会组织以及旗民经济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数十万名喀喇沁蒙古人经历了复杂而艰难的历程。他们成为东部内蒙古由牧向农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最早接受挑战的一群人。他们的跨旗流动,不仅打破了清朝通过旗的“地域封锁”与苏木的“人的封锁”的二重制度来严禁蒙古人越旗流动的规定,同时对其迁出地和迁入地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对迁出地而言,作为苏木基本构成要素之一的丁数的减少,使传统的苏木制度遭到了空前的破坏。对迁入地而言,使较早接触农业,并已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的喀喇沁蒙古人的影响波及到了东部内蒙古尚未农业化的其他地区。这一举动大大推动了整个东部内蒙古的农业化进程。以至于将东部内蒙古已经农业化的蒙古人称作“oγudung mongγol”(短衣蒙古)或“qara(c)in mongγol”(喀喇沁蒙古)。
本文在充分吸收众多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系统的蒙古文档案与丰富的实态调查报告,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对清代以来东部内蒙古由牧向农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农业化较早、较典型的喀喇沁地区进行研究。抓住蒙旗—旗制—旗民这一基本线索,对喀喇沁社会的内部,即喀喇沁地区旗制与旗民社会进行分析研究。以此改变过去主要从外部观察蒙旗社会历史的研究方法。全文由前言、正文、结语、附录四个部分组成。前言交代选题及其意义、研究概况与本文研究内容,并介绍主要史料。第一章探讨清代喀喇沁地区基本社会制度的苏木制与基层社会组织及其发展变化。包括喀喇沁三旗苏木数目考、丁数的减少及其对苏木制的影响、基层社会组织从什长制到屯达、保甲制的发展变化过程以及村落联合体的太平社等内容。第二章全面、深入地研究移民开垦后喀喇沁地区在行政建置、司法权限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包括移民定居与蒙汉杂居村落的形成、移住汉民的管理与蒙古、民人交涉案件的审理、理事司员的派遣与府厅州县的设立以及理事同知、理事通判等地方官的设置等内容。并对所谓的“二元管理体制”与“三堂会审制度”的诸多矛盾与弊端进行分析。还包括所谓的“归化蒙古人”问题。第三章对八沟、塔子沟税务与蒙旗赏银问题进行研究。对喀喇沁三旗财政贫困化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第四章对旗民社会进行剖析。包括阿勒巴图与苏木阿勒巴、喀喇沁蒙古人经济生活贫困化与灾害救济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等内容。结语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对清中叶以来东部内蒙古社会变迁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并提出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附录包括参考文献目录和图表目录两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