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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关于WTO改革的谈判一直停滞不前。人们开始把目光聚集到区域贸易自由化的谈判中,区域贸易协定(FTA)迅速增多,FTA成为了诸多国家开展国际合作和竞争的重要手段。截止到2020年6月份,亚洲区域内生效的FTA多达51个,而亚洲经济体与区域外经济体达成的生效的FTA也多达104个,全球范围内涉及亚洲经济体的FTA数量占全球的一半以上。中国作为亚洲最大的一个经济体,自从2007年把自由贸易区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后,中国已与多个国家签署FTA。2013年,中国为了更好的应对TPP高标准贸易协定对中国带来的冲击,在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制度改革和税收优惠,促进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往来,截止2021年,中国已成立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这种国际自由贸易区和国内的自贸试验区是否可以用同一个理论来解释?区域贸易自由化对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此外,国际的区域贸易协定和国内的自贸试验区之间除了概念的区别外,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着某些联系呢?这些问题正是本文的研究动机所在。本文把区域贸易自由化的表现形式根据签约双方的数量划分为多边贸易自由化(CPTPP)、双边贸易自由化(中国签署的双边FTA)和单边贸易自由化(国内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把它们均纳入到次优理论的框架下,分析多种形式的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货物贸易产生的影响,并探究多种形式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关系。首先,从理论上进行分析。按照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经济全球化是一种最为理想的状态,能够实现资源和要素的最优配置。但现实世界中各国会出于自身利益,对国际贸易进行各种干预,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致使实现全球自由贸易可以说任重而道远。根据次优理论,可以把国际贸易中各种扭曲的贸易条件当做一种约束条件,在约束条件下去寻找最优解。WTO可以看做是经济全球化下的一种次优选择,而区域贸易自由化可以看做是WTO改革停滞不前的一种次优选择。本文对多边、双边和单边自由贸易区进行了理论分析,一国在选择是否要加入自由贸易区时,会综合考虑排斥激励和搭便车激励,福利增加的情况下才会考虑是否加入自由贸易区。以往的理论研究已经证明了在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时,只要保证与区域外国家进出口数量固定不变,就能实现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内部福利的增加。但现实中一个国家往往不是只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往往会与多个国家达成一个或多个自由贸易协定,理论上常用轮轴-辐条理论来对该种形式的区域贸易自由化进行分析,本文借鉴现有的最新研究,认为形成的轮轴-辐条结构并不是一种稳定的结构,长期来看,多边贸易自由化是一种较为稳定的结构。单边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可以用次优理论来进行解释,现有的高标准的贸易协定具有严格的要求,中国加入此种类型的贸易协定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借鉴高标准的国际贸易协定,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制度创新,制度成熟后再向全国推广,有助于国内贸易规则与国际贸易规则的接轨,进而有利于中国加入多边或双边贸易协定。其次,考察多边、双边和单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并对其影响机制进行分析。需要说明的是一般认为区域贸易自由化会对一国的经济产生综合影响,除了对贸易产生影响外,还会影响投资、就业等。本文聚焦于多种形式的区域贸易自由化对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进而探讨多种形式的区域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关系,而不过多探讨区域贸易自由化对投资、就业等影响。考察多边自由贸易区(CPTPP)对中国贸易的影响。相对于CPTPP,中国属于区域协定外的国家,该部分主要考察CPTPP成立是否阻碍了中国向CPTPP国家的出口,造成一定贸易转移效应。第一,分析CPTPP国家与中国的贸易现状,通过贸易绝对量、增长率以及Michaely指数、竞争力指数的分析,认为中国与CPTPP国家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达成贸易协定后可能会对中国的出口贸易造成一定影响。第二,采用引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认为CPTPP成立阻碍了中国向CPTPP成员国的出口,进一步分析发现,CPTPP成立主要不利于中国低等技术制造部门向CPTPP成员国的出口。第三,因为CPTPP生效时间尚短,为了更好的考察CPTPP对中国的出口贸易影响,利用2019年公布的第十版GTAP数据库进行预测分析,发现CPTPP成立不利于中国的对外出口,主要体现在阻碍了中国的谷物与农作物、牲畜与肉类、食品加工及轻工制造的出口。进一步考察RCEP和CPTPP同时生效,发现RCEP生效可以有效降低CPTPP对中国出口的不利影响。考察双边自由贸易区(中国已签署的双边协定)对中国贸易的影响。第一,分析与中国签订双边协定的国家与中国的贸易现状,中国与协定国家的贸易总量占中国贸易总量的比例自2008年后始终处于增长态势。通过竞争力指数分析发现中国与协定国家在全球的出口和进口市场占有率均在30%左右,并且中国与协定国家存在一定的贸易互补性。第二,采用引力模型、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等实证方法考察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认为自由贸易区成立有利于促进中国的出口和进口,不利于中国自非自由贸易区国家的进口,但自由贸易区的贸易促进作用会因时间的持续而逐步弱化。第三,对自由贸易区造成的贸易效应的异质性进行分析。按照与中国签订协定的国家收入水平的不同,发现中国与高收入及中高收入国家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促进了贸易总量的增长,而与中低收入国家签订的贸易协定对贸易总量的增长作用不显著。对出口和进口分别进行分析可以得到相同的结论。按照行业分类,发现双边协定对中国高等技术制造部门、中等技术制造部门及劳动力与资源密集制造部门的贸易总量促进作用显著;对出口和进口分别进行分析,发现双边协定对中国高等技术、中等技术制造部门的出口促进作用显著;而双边协定对中国进口促进作用明显的部门与促进贸易总量明显的部门一致。对每个与中国签订协定的自由贸易区进行考察,发现一些自由贸易区和中国贸易关系并不密切,冰岛、格鲁吉亚、马尔代夫等国家与中国的贸易量在中国贸易总量排名中处于100名以后,中国同巴基斯坦、瑞士、新西兰、哥斯达黎加、冰岛在签订自由贸易区后对贸易总量并未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并对造成该现象的原因进行了进一步分析。考察单边自贸试验区(2018年前建立的11个自贸试验区)对中国贸易的影响。第一,对自贸试验区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本文分析的11个自贸试验区大小均在200平方公里左右,承担的具体任务各有侧重,但都可以归结为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利用省级数据进行了初步分析,发现自贸试验区成立当年或次年所在省份的进出口增长速度要快于其他地区进出口增长速度。第二,对自贸试验区的贸易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由于并不能取得各个自贸试验区的进出口数据,本文使用自贸试验区所在的地级市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自贸试验区对所在地级市的贸易总量和出口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而对进口促进作用不明显。第三,对自贸试验区的异质性进行分析。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发现中西部自贸试验区对出口存在明显的贸易促进作用,而在东部地区受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影响,对出口表现出抑制作用,考虑到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可能受到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件和京津冀一体化中外贸结构调整的影响,剔除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东部自贸试验区对出口的作用不再负显著相关。对自贸试验区所在的22个地级市分别进行分析,发现一些自贸试验片区并未能带动当地进出口的明显增长,进一步对造成该现象的原因进行了具体分析。对多边、双边和单边自由贸易区产生贸易效应的影响机制进行分析。认为CPTPP成立其内部关税税率的降低和原产地规则的严格规定,增加了中国与CPTPP国家之间的贸易壁垒,造成一定的贸易转移效应。而中国签署的双边自贸协定对中国贸易的增长作用,本文从贸易壁垒、规模经济和贸易条件三个角度进行了机制分析。对单边自贸试验区的贸易效应的影响机制,本文从政府制度创新、贸易便利化和投资便利化的角度进行了分析。综合比较,本文认为国家间的多边、双边自贸区更多的是通过关税的降低来减少贸易壁垒,进而促进贸易的增长;而国内的自贸试验区更多的是通过制度创新等措施来减少贸易壁垒。无论是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区还是国内的自贸试验区都能够通过产生规模经济和改善贸易条件促进贸易增长。然后,分析多边、双边和单边自由贸易区之间的关系。第一,把多边、双边和单边自由贸易区进行比较分析,按照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规范,这种多边和双边自由贸易区属于FTA的范畴,而单边自贸试验区属于自由贸易园区(FTZ)的范畴。它们最本质的区别是多边、双边自有贸易区需要国家间进行谈判,通过签署协定的方式制定贸易标准,减少贸易壁垒;而单边自贸试验区无需与他国谈判,是在本国的领土上划出部分区域进行制度创新。而本文认为三种形式的自由贸易区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在短期内双边协定和多边协定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长期内,多个双边协定有动力转化为多边协定;而单边贸易协定是多边和双边协定的一个重要补充。第二,分析多边和双边协定之间的关系,多边协定和双边协定都存在自身的优缺点。多边协定的优点是市场空间大,但往往谈判时间长,而双边协定的优点是灵活性高,易于达成,但市场空间相对较小。本文把CPTPP成员国划分为与中国签署双边协定的国家和未和中国签署任何协定的国家,通过计量分析发现,中国向未和中国签署协定的CPTPP国家出口受到CPTPP协定的冲击更大,而中国向与中国签署协定的CPTPP国家出口受到的CPTPP协定的冲击相对较小。使用GTAP数据库进行预测分析,发现中国向未和中国签署协定的CPTPP国家(日本、加拿大、墨西哥)的出口,均有生产部门出现了负向增长;而中国向和中国签有较高标准协定的CPTPP成员国新加坡的出口各个生产部门仍保持正向增长。第三,分析多边、双边自由贸易区和单边自贸试验之间的关系。认为单边自贸试验区会借鉴国家间多边和双边的贸易规则,并借助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规定与CPTPP条款进行了比较分析。采用引力模型和三重差分的方法实证分析上海自贸试验区与中国签署的双边自由贸易区之间的关系,认为上海自贸试验区有利于中国签署新的贸易协定和原有自贸协定的升级。最后,对发展区域贸易自由化提出政策建议,认为中国应当积极推动RCEP的生效,推动国内产业结构升级、重视国内的制度改革和国际经贸人才建设,并且重视自贸试验区在推动多边、双边协定中的作用。本文可能的主要创新之处为:第一,把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区与国内自贸试验区均纳入到次优理论的框架下,认为它们都是贸易自由化的次优产物。所谓的次优,是在特有的约束条件下,做出的最优的选择。国际贸易最为理想的状态是实现经济全球化,但因为外在因素的干扰,实现经济全球化任重而道远,类似WTO的组织成为了一种次优的选择。而在当今WTO改革进展缓慢的情况下,多边和双边的区域贸易协定成为了次优选择;一国在加入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时亦可能面临自身发展和制度的约束,此时发展国内自贸试验区就成为了一种次优的选择。第二,考察了对中国进出口贸易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各类型自由贸易区,可以在总体上考量区域贸易自由化对中国贸易的影响,从而为中国如何发展和应对自由贸易区提供政策建议。第三,探讨了多边、双边和单边自由贸易区间的关系。认为短期内多边和双边自由贸易区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而长期内多边自由贸易区更可能是一种稳定的状态。而单边自贸试验区是多边和双边自由贸易区的一个重要补充,有利于多边和双边协定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