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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专利信托为研究主题,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法、实证法和比较法,介绍了信托的基本理论和专利信托的涵义及法律特征,通过对日、中专利信托的实例考察,分析专利信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在阐述制度环境对信托产品创新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具体分析我国实施专利信托的主要法律障碍,最后针对这些法律障碍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全文分为引言、正文五章、结论三个部分,约4万字。第一章为专利信托的概述。介绍了信托的历史演进和涵义,并指出其具有权利和利益相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受益人权益的保障的基本信托法理念,在此基础上阐述了现代信托制度具有财产转移、财产管理、融通资金及培育社会信用的功能,体现了追求自由与效率的价值取向。最后介绍了专利信托的涵义和法律特征。第二章考察了日、中专利信托实例。通过比较,指出了我国武汉专利信托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并指出其最大的不足是法律依据的缺失。第三章分析了专利信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专利自身具有的特征不利于权利人自行转化,而传统转化途径又存在不足,充分利用信托的制度功能有助于促进专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在可行性分析中,指出专利具有财产性、可转化性、确定性和为权利人合法所有的属性,符合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在法理上可为信托财产。第四章在阐述了制度环境对我国信托产品创新的重要意义后,具体分析了我国实施专利信托在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登记公示配套规定和信托受益权证属性不明、流通不畅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第五章针对上文分析的法律制度上的缺陷,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信托财产权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形态,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依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从而确保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真正实现;在主体、内容和程序方面完善专利信托的登记公示配套规定;在立法上明确信托受益权证的“证券”属性和上市流通,为利用专利进行融资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