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融科技时代,科技赋能金融,技术驱动创新,科技发展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金融科技带来发展机遇,也给金融监管秩序带来严峻挑战,亟需在既有金融监管框架之下对监管方式、监管机制或监管工具进行完善、补充和变革,从而协调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平衡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提升治理能力与监管水平。基于此,本文以金融科技时代的沙盒监管为研究对象,沿着“什么是沙盒监管——为什么要引入沙盒监管——如何在我国语境下进行有意识的正式制度安排”的逻辑框架进行论述,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层面对我国应当引入沙盒监管进行证成,着重对沙盒监管的英国蓝本进行详细剖析,并尝试在我国语境之下构建沙盒监管的法律制度,以期对探寻金融科技时代我国的长效监管机制和有效监管路径提供有益镜鉴。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金融科技时代沙盒监管的兴起,分别阐述了金融科技对金融监管的挑战、沙盒监管的基本内涵、沙盒监管的制度源流和沙盒监管的推行现状。金融科技时代,金融监管面临诸多挑战,而最早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推出的沙盒监管即是一例较为理想化的应对方式。所谓沙盒监管,是指金融监管机构在确保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允许金融科技机构进行真实市场测试,而无需担心遭致监管不利,金融监管机构籍此调适监管规则。截至目前,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使用。第二部分从理论层面回答了“我国引入沙盒监管是否必要”和“我国引入沙盒监管是否可行”两个问题。一方面,沙盒监管可以引导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的合规发展、增进监管机构与监管对象的良性互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政策目标实现,故在我国引入沙盒监管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沙盒监管与构建现代金融治理体系需求匹配、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逻辑趋同、与我国金融改革试点实施路径一致,故在我国引入沙盒监管也是可行的。第三部分考察了沙盒监管的域外实践状况,重点对沙盒监管英国蓝本加以剖析。首先,对英国已经开展的五个批次的沙盒监管试验进行概述。其次,介绍了沙盒监管英国蓝本的适用对象和运作流程,指出“申请—审核”模式未进行资格限制,并对包涵递交申请在内的六个步骤进行详解。再次,介绍了沙盒监管英国蓝本的五个审核标准,即适用范围、创新程度、消费者受益、实施必要性和准备程度,并对其体现出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强烈价值偏好进行阐释。从次,对沙盒监管英国蓝本中的五类沙盒工具进行解读,即限制性授权、个别指导、豁免或修改监管规则、无强制措施函件和非正式指导。最后,总结梳理相应经验启示。第四部分尝试对我国的沙盒监管法律制度进行本土构造,着重思考在既有金融监管体制和现行金融监管法框架之下应当如何构建我国的沙盒监管法律制度。首先,明确了沙盒监管法律制度的实施主体,即应由隶属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新设的金融科技监管机构负责。其次,廓清了沙盒监管法律制度的适用对象,认为我国的沙盒监管只能适用于实施创新的金融科技机构和承载创新的金融科技业态。从次,对我国开展沙盒监管时应当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进行了阐释。最后,对我国语境下的沙盒工具进行合理优化,并对沙盒监管的法律授权方式进行了考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