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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一次重大变化,其重新调整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关系,形成了中央财力较强而地方财力较弱的事实,产生的影响延续至今。另一方面,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土地财政作为新兴产物开始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所占比重不断提升。地方政府通过对土地资源的运作,自身有限的财源得以扩展,导致近年来各地土地财政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了了解地方政府真实的财政现状,’探求分税制对土地财政影响,笔者对我国中部地区某市进行了调研,其间走访了该市财政局、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运用访谈法和文献调查法,搜集了相关一手资料,形成了本文的研究基础。后期,笔者通过对调研成果的整理、分析和思考,完成了对本文的撰写。本文首先对某市土地财政现状进行了简述,从土地出让金、土地融资和土地税收方面对当地土地财政规模进行了评估;紧接着从分税制的视角,探讨了该市土地财政的成因,论证了分税制下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产生的必然性。在对该市公共预算收支及土地财政情况全面认知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了当地政府尚面临的三大问题:地方政府财力对土地财政存在较大依赖、土地税收结构有待调整和地方融资风险缺乏可控性,并利用调研数据资料提供了相关支持、进行了深入剖析。最后,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与之对应的三条对策建议:一是从税收分享、事权划分、转移支付拨付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分税制;二是全面推进房产税试点,合理制定征收范围和税率;三是“开前门”,“堵后门”,建立规范透明的投融资机制。在对策和制度设计过程中,本文始终注重所提对策与调研城市情况的契合度和实施中的可行性,力求可以为改善地方政府财政现状起到一定作用,使其向着更稳健的方向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