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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后期以来,伴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刑事犯罪的类型日趋多样化,案件总量也逐年增多,普通的刑事诉讼程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刑事诉讼的需求,诉讼爆炸已成为世界各国纷纷研究的课题。我国先后设置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两种简易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司法资源有限与诉讼效益低下之间的矛盾。但对速决程序的设置还限于前不久刚开始试行的刑事速裁程序,因为具体的试行办法还没有出台,导致该程序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有限,所以,本文意在从我国国情出发,抓住速裁程序试行的契机,借鉴国外相关经验,运用价值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构建出具有我国特色的刑事速决程序。这样既能快速审结部分轻微案件,缓解司法压力,同时又可以将节约出的司法资源投入到疑难复杂案件中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树立司法权威。本文首先探讨了刑事速决程序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及适用的实践依据等基本问题,论证了刑事速决程序在我国运行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它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客观要求,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其次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对刑事速决程序的相关设置,力求从中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经验,总结出世界刑事速决程序的发展趋势,以此作为构建我国刑事速决程序的经验借鉴。再次对我国刑事速决程序的运行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亲自搜集数据分析现有刑事速裁程序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效果,总结出我国的刑事速决程序存在种类单一、适用效果不明显、相关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最后针对上述问题,笔者着重提出两方面的建议:一方面应该构建多元化的刑事速决程序,包括进一步完善试行中的刑事速裁程序,借鉴处罚令程序构建书面审程序,借鉴辩诉交易构建我国的协商性司法制度;另一方面,要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包括限制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速决程序构建思路,期盼不久的将来,能够在立法上对速决程序作出详细、系统的规定,使其成为一种成熟的诉讼程序,使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