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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企业以及国家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也是一个国家维持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更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企业作为国家整个创新领域的核心队伍,企业的创新意愿及能力是国家创新的关键,作为开展创新活动的个体,他们的创新能力不仅决定了自身发展的情况,也决定着国家竞争力水平的高低。现有的相关研究显示,有诸多因素能够影响到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而在这一系列影响因子当中,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影响比较突出。因为机构投资者凭借着资金规模大、研究能力强、信息获取成本相对低等特征成为我国股市重要的参与者之一,与一般散户等中小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在利益以及可行性情况下参与公司治理的意愿要明显高,尤其是能够对企业研发创新相关的决策施加自己的影响。在现有的研究文献当中,有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因为其持股比例大,施加作用大的特点会主动地参与公司的相关决策,通过委派董事在公司的治理层形成自己的话语权,影响企业研发创新投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治理的问题,从而能够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也有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因为其业绩考核的方式导致他们不乐意进行长期投资而是偏向于短线交易,在这种环境下企业的治理层很大概率会为了迎合投资者而减少研发投入避免绩效的下降导致股价下跌,因此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提高反而会抑制上市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所以目前相关的研究对于机构投资者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尚未形成统一的研究结论。此外,机构投资者是集合名词,不是单单指某类投资者,其包含着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对于企业创新产生不同的影响有一部分可能是机构投资者主体的差异所致,因此本文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合理划分进行分类别探究,这有助于理清由于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导致对企业创新能力产生的影响有何不同;此外,企业创新的产出往往是通过专利数量进行衡量,而我国的专利分为三种,各自代表的技术含量也不同,本文根据专利技术含量的高低进行划分来判别企业创新产出的质量,进而探究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我国上市公司创新产出质量的影响关系;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探究了机构投资者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渠道。本文以2007—2017年我国2621家具有完整研发投入金额以及专利授权数量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根据回归结果,笔者得出下列相关研究结论:(1)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增加能够较为显著地使得我国上市企业研发投入以及专利授权数量的增加;(2)在异质性机构投资者当中,独立型机构投资者能够显著促进上市公司的创新能力提升,但是非独立型的则没有显著的影响;(3)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带来的影响存在着企业主体性质的差异,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增加对民营企业的创新投入以及专利授权数量能够产生较为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以及专利授权数量没有显著的影响;(4)异质性机构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创新质量的影响也有差异,其中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对激进型创新具有促进作用,对增量型创新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而非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只对增量型创新有促进作用。(5)融资约束在机构投资者整体以及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过程中发挥了部分中介效应。综合上述实证分析结果,本文提出以下相关建议:机构投资者作为我国股市的重要力量,之后可以制定一系列鼓励发展的政策;民营企业因为其自身的优势在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可以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民营经济;政府及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机构投资者与企业间的关联交易的管理;发展壮大我国的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在政策层面上引导独立型机构投资者与我国上市企业保持长期有效的合作;同时也要完善专利授权的相关制度,差异化促进企业创新;上市公司可以积极引进机构投资者,重视机构投资者的专业指导和业务协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