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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广义上泛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部门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或提出的投诉请求等,依法由其相关行政机关组织进行处理的一种活动。信访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政治制度,具有利益的表达、社会的监督和司法的救济补充等多种重要功能,同时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可缺少的环节。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公民民主政治意识的增强,各类社会矛盾也逐步凸显出来,因此要想做好政府信访工作,稳定社会经济发展,靠单一的政府部门力量已经基本难以完成。党的十八大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我们要紧紧围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管理体系,加快和形成由中央党委领导、政府部门负责、社会主体协同、公众积极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让他们积极参与进来,并逐步融入到经济社会的管理中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本文主要采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第三方力量参与我国信访矛盾化解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首先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综合地分析了我国的信访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变革,为本文研究的相关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其次,运用问卷调查法对我国Y县进行深入实地的调研,深入实际,通过分析民众参与上访的类型、民众的认知、满意度、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等问题作了定量和定性分析,并从中探索找出第三方力量参与我国信访工作具体存在的问题,例如评估的体系不够科学,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够系统完善等,从而提出了完善第三方力量参与我国信访矛盾化解的途径和可实施性建议,有助于更好地破解信访难题。在信访矛盾化解中引入第三方力量,首先不仅能够充分发挥不同领域之间的优势,而且能够弥补信访机构力量的不足,缓解信访机构的压力。其次,能够大大减少政府的治理成本和民众的诉求成本,同时也能增强政府对社会冲突治理的灵活性。再次,在处理信访案件的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力量可以对信访人进行心理疏导、法律学习等活动,这样可以有效地化解信访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最后,如果国家治理体系中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那么对于更多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信息的交流国家的现代化治理的推进将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第三方力量参与到信访中来,对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以及推进信访工作的发展与改革,建立“阳光”、“责任”、“法治”信访,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