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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是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集中体现。课堂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因此,自夸美纽斯创立班级授课制的几百年来,课堂教学迅速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沿和主渠道(也有人叫主阵地)。课堂教学评价是一项不断地发现价值、判断价值和提升价值的活动,是完整的教学过程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促进课堂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方面有重要作用,同时对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也有很大意义。而制定科学、合理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是进行课堂教学评价的基础和前提,甚至是搞好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的关键所在。但令人遗憾的是,受语文教学“无理”(本文指没有科学理论的支撑与指导)状态等的影响,我国目前尚无公认的、比较客观的体现语文课程个性特点的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失语”(本文指没有或很少体现语文课程个性特点)的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给语文教学至少带来的如下严重后果:一、“失语”的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将导致语文教学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的严重脱节,不利于语文课程改革新理念的全面推广;二、“失语”的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将不利于开展个性化语文教学;三、“失语”的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将不利于语文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所以,语文教育界迫切需要制定体现语文课程个性特点的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研制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已有经验告诉我们:一、一堂好课的标准本身有“先天不足”;二、在评价实践中单纯地评教或评学甚至将二者中和的做法是与事实相违背的,也是行不通的;三、周全、完备的课堂教学评价量表的实用性深受人们的质疑;四、用理论演绎的方法制定出的评课标准有强加于人的感觉;五、用实证归纳的方法制定的评课标准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六、用一个标准统规不了所有的课堂。
综合前车之鉴,我们在本文中所确定的构建体现语文课程个性特点的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基本策略是: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所体现的教育教学理念为基础,以语文课程标准所归纳的语文课程个性特点为平台,以语文课程标准五大块教学内容的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为抓手,以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中小学语文教学的学段特点为参照,以教育部最近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指针,结合语文教育教学现状,采用经验法和专家评定法,从系统整体的观点出发,从课堂教学的本质属性入手,分别构建教育学层面的评课标准、语文课层面的评课标准、语文课型层面的评课标准和语文学段层面的评课标准。这四个层面的评课标准各自独立,又相互关照,体现一定的系统性和开放性。
我们期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主要达到如下目标:梳理并彰显语文课程的个性特点,并通过构建体现语文课程个性特点的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让一线的语文教师包括广大语文教育工作者在实际的教学教研中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尽快走出理论的“迷魂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