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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艺术进程中,艺术表现的范围与可能性不断拓宽,许多表现性因素也出现了观念性的转变。当代绘画表现中使用”光线”的基本观念到使用方法,到最终呈现的结果,它基本上都是在表达一种“明暗效果”,这种效果从惯性思维的认识中,有时候像传统认识中的光线。
所有绘画里面的光线都是假的,古典的也好,印象的也好,都是虚拟的,说到底只是明和暗,黑和白,深和浅,并不是真正的光线。其次在当代多元绘画的创作中,已不在是单一的去模仿自然,是更主观的、自由的。这个概念从后印象主义以后,塞尚提出的“绘画是与自然的另一个平行体。”以后,已经和自然没有必然的联系。当然非具象绘画和抽象艺术广泛盛行的当今艺术创作就更不用说了,更是主观。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首先在绪论部分对选题的目的及意义进行了阐述,同时对文章所涉及到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一章,在艺术教育中传统创作方法的大量存在与当代艺术作品的盛行产生了认识上的矛盾,两者思维步伐不一致。其中对“当代绘画中的光线产生了误读”,这种误读现象普遍存在,误读的弊端限制了艺术创作的自由性,违背了艺术发展的进程规律。第二章,当代绘画表现中的“光线”——明暗效果的成因。模仿自然光线地位的转变及在绘画中的逐渐消失,传统剪纸,版画其他艺术形式的影响。第三章重点分析了明暗效果的性质,明暗拓宽了绘画表现的自由,成为绘画的内容本身。在中国当代绘画表现中的应用中构建当代绘画新的基础,分析不同时期艺术家作品和个人创作心得。第四章主要对明暗效果的价值进行探讨以及在当代艺术教育中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