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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治理是公司治理机制不可缺少的部分,因为债务融资契约能够缓解股东和经营者的利益冲突,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银行贷款作为主要的债务融资方式之一,不仅能够满足债务资本的需求,而且能够通过改变治理结构实现其治理作用。但我国学者指出,我国企业向银行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其自身的资金需求,并没有足够重视银行贷款应有的治理作用。财政部会计司在分析上市公司2008年财务业绩的一份报告中指出,2007年银行共向1597家非金融上市公司发放贷款3.9万亿元,但截止到2007年底,上述贷款中仍有约1.3万亿元的资金留在这些上市公司的银行账户中,因此,会计司分析了这些上市公司的业绩,认为这些上市公司拥有较高的资金流动性,并且这些上市公司可能为了获取短期收益而将所其获得的大批银行贷款投入了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通常,银行贷款主要被用于项目投资或营运资本需求。而将银行贷款用于股市或房地产这样的高风险投资领域,无疑是一种企业侵害银行利益的行为。那么,银行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又是如何进行信贷决策的呢?银行的信贷契一约为什么没有很好地约束贷款的使用状况呢?基于上述现实问题,本文认为研究我国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是一项非常重要而有意义的工作。由于信贷契约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本文将重点研究信贷契约的基本要素——贷款规模、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的治理效应。另外,由于信贷契约的不完备性,债务再谈判变得至关重要,因此本文还研究了债务再谈判的治理效应。本文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沿着“理论基础→理论分析→环境分析→实证分析”的思路展开研究。除第一章“绪论”外,第二章“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文献回顾与评述”是本文的理论基础部分,是随后展开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理论框架;第三章“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理论分析”为实证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四章“我国信贷契约治理的制度背景分析”是实证研究的铺垫,分析了影响我国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环境因素;第五章“信贷决策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和第六章“信息透明度与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实证检验”构成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两章以信贷契约签订时点为分界点,第五章检验了信贷契约签订前信贷决策的影响因素,从而分析信贷契约具有治理效应的可能性,第六章在第五章实证检验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检验信贷契约签订后,信贷契约对经营者激励或约束的结果,即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第七章是“本文总结”,提出了本文的总结和政策建议。本文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介绍了选题的意义、相关概念、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论文的内容安排,总结了主要研究结论和本文的创新之处。第2章以企业契约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理论基础,首先回顾了债务的治理作用,从而引出银行具有信息和监督优势,因此研究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变得有意义。接着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对信贷契约治理的研究,评述目前信贷契约治理研究的不足之处,从而确定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第3章首先论述了信贷契约治理的信息基础和治理效应的实现条件。以信息不对称为出发点,分析信贷契约治理的信息基础。从债务履约机制、银行监督能力和动力、信贷契约激励和监督的可行性三个方面论述了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实现条件。在此基础上,本章假定在具备充分的信息基础和良好的实现条件的前提下,以激励机制为理论基础,以设计最优信贷契约要素为目标,利用理论模型分析贷款规模、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的治理效应。研究结果显示,存在激励机制的前提下,当信贷契约满足激励相容约束和收支相抵约束时,贷款规模、贷款期限、贷款利率都能够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此外,本章还分析了债务再谈判的治理效应,通过建立理论模型,分析了债务减免的激励作用。研究发现,债务减免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公司的收益性与提高债务减免程度一样,有提高经营者努力水平的效果,债务减免与负债一样具有信号传递功能。因此,债务减免的信号传递功能能够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提高公司绩效。第4章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政府的干预程度两个方面来分析影响我国信贷契约治理的环境因素。研究发现,我国的制度背景并没有为信贷契约治理提供良好的基础和充分的实现条件。第5章检验了信贷决策的影响因素,本章的研究思路是如果银行信贷决策与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存在合理的因果关系,那么信贷契约才会激励经营者为了获得贷款或获得优惠贷款而努力工作,即信贷契约才可能产生治理效应。本章以我国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4-2008年的数据为样本,利用Eviews和SPSS软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研究发现,贷款规模和贷款期限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存在较强的合理的因果关系,说明贷款规模和贷款期限存在治理作用,而且贷款规模的治理作用大于贷款期限;而贷款利率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表现出了较弱的合理的因果关系,几乎不能体现出贷款利率的治理作用,这是因为我国利率受政府管制所导致的。因此,信贷契约要素治理作用由大到小排列为:贷款规模>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第6章是在第5章实证检验结果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进一步研究,检验了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和信息透明度对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的影响。通过多元回归分析研究发现,信贷契约中的贷款规模、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都没有体现出治理效应,而且短期贷款能够显著增加代理成本,长期贷款能够显著降低公司绩效(ROA和ROE)。本文认为,这是因为我国特殊的制度环境没能为信贷契约治理创造良好的实现条件。本章以信息披露质量作为信息透明度的代理变量,以信息披露质量和信贷契约要素(贷款规模、长期贷款、短期贷款)交互项的系数来反映信息透明度对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影响,研究发现,信息透明度并没有改善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而且信息透明度还增加了短期贷款的治理负效应。本文认为,这是因为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没能为信贷契约治理提供充分的信息基础。第7章归纳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并提出了提高我国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政策和建议,一是改善我国信贷契约的治理环境,为信贷契约治理提供良好的实现条件;二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信贷契约治理提供良好的信息基础;三是建立和健全债务减免的信号传递机制,发挥债务再谈判的治理作用。国内外学者对债务治理效应展开了广泛的研究,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仅以信贷契约为研究对象努力探索,希望能够丰富债务融资治理的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研究角度新颖。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企业契约理论为理论基础,从信贷契约要.素激励机制的视角研究信贷契约贷款规模、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的治理效应,有助于丰富债务融资治理理论,并且能为提高信贷契约治理效应提供具体的建议。2.研究内容新颖。本文不仅研究了信贷契约的基本要素,还研究了债务再谈判的治理效应。并以债务再谈判最常出现的结果——债务减免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理论模型,发现了债务减免具有信号传递功能。3.实证研究设计新颖。本文在设计实证研究时以信贷契约签订时点为分界点,分别检验了信贷契约签订前的信贷决策影响因素和信贷契约签订后的治理效应。信贷契约影响因素的检验是为了考察信贷决策是否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存在合理的因果关系,能否激励经营者为了获得贷款而努力工作。然后验证信贷契约对经营者激励和约束的结果,使实证研究具有连续性。在变量选择上,从三方面来衡量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一是用管理费用率来衡量经营者利用现金流在职消费的代理成本,二是用总资产报酬率(ROA)来衡量经营者努力工作而产生的显性公司绩效,三是用净资产收益率(ROE)来衡量经营者努力工作和债务本身的杠杆作用的综合绩效。以信息披露质量与信贷契约要素交互项的系数来反映信息透明度对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影响。由于作者研究能力有限,本文的研究存在很多局限和不足,这正是作者以后将要继续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