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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作为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是我国《继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继承制度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公民的财产数量不断增长,财产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实践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夫妻间订立共同遗嘱的现象,而对于共同遗嘱,我国在立法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就导致在共同遗嘱引发纠纷时,司法部门对此认识不一,法律适用的标准也不一。经常会有同案异判的现象出现。理论界对此也是众说纷纭。但是,毫无疑问,随着民间对此种遗嘱类型的大量采用,共同遗嘱越来越凸显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迫切需要从法律上对共同遗嘱进行规制,为实践操作提供导向。本文正是从这一客观现实状况出发,从对各法院关于共同遗嘱纠纷相关案例的梳理入手,对共同遗嘱的基本理论及国内外相关立法进行了考察和评析,在兼听各方观点的情况下,针对我国当前的裁判者面临的共同遗嘱纠纷案件的困境提出自己的法律对策和立法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相关遗嘱继承理论,为裁判者解决此类案件提供自己的一点意见和建议。在结构上,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在本部分,通过对近年来各法院相关共同遗嘱纠纷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引出了本文要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其中,共同遗嘱的性质、生效时间、变更和撤销以及遗嘱标的物变更时遗嘱的执行力问题司法实务界现尚无统一的裁判标准,导致了同案异判现象经常出现,该部分提出了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是法理分析部分。这部分是全文的重点,在这部分内容中笔者对共同遗嘱存在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法理上深入进行分析,在分析学者们的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这部分内容在全文中具有导向作用。第三部分是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总结出共同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裁判困境的法律对策。从一个审判者的角度,提出在审理中应注意审查的内容以及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的建议。第四部分乃是结语,简单总结了这篇文章的所有论点对我国的共同遗嘱制度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建议我国在立法上确立共同遗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