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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世纪以来,国家对农村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还在深入推进“乡村自治”的基础上发起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对于农村内生潜能的发挥,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机遇。
村委会作为农村的正式组织,数量众多,且处于国家政策落实终端,其地位犹如“针孔”,因此其成员——村干部,必将承担着落实新农村建设政策、动员农村资源、发展农村经济的重大责任。村干部的角色扮演与功能发挥,关乎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因此,对新农村建设中村干部的行为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以甘肃东南部的G 乡三村为个案村,通过对这三村新农村建设中典型事件的实地走访、调查和分析得出,随着“村民自治”的实施及农业税的取消,农村与中央的关系愈加松散,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为农村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然而,村干部已分化为一个独立的利益群体,其利用在乡与村之间的特殊地位,通过对国家政策的加工与筛选,寻求着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种行为不仅造成了国家与农村集体资源的流失与低效利用,而且影响着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国家应加强对村干部的引导、监督与管理,为诸如新农村建设等农村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