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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保持了长期的经济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被世界誉为“中国经济奇迹”。这些经济成就取得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渐进地转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而,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管理体制,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依然存在众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国企改革的成功与否,与我国各方面的发展都紧密相连,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经济能否继续保持中高速的发展,规避经济发展中的“中等收入陷阱”,从而迈入高等收入国家序列。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央特别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并明确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职能转变。国有企业的新一轮改革,已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展开。国企下一步如何深化改革,国有资产如何更有效地监管,如何提高国有企业的投资效率,成为政府、国资委、国企乃至全民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本文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与制度背景,在回顾我国国资监管变革与国企改革历程的基础上,阐述分析了各经典理论与国有资产监管变革以及国企改革的内在逻辑关系;并根据我国国企改革的历程与重点以及国有企业投资体制的变迁历史,将它们进行阶段划分。在此基础上,本文指出当前国资监管存在的基本问题,并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国资委关于国资监管由“管企业”、“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监管改革思路,以投资(资本运作)为切入点,抓住资本的主线,通过使用DID(双重差分)的方法构建模型,实证分析与检验国资监管变革对国企的过度投资、并购绩效与多元化折价的影响,并得到诸多有益的结论。首先,本文在回顾我国国资监管变革与国企改革历程的基础上,阐述分析了各经典理论与我国国有资产监管变革以及国企改革的内在逻辑关系。本文认为,产权理论为我国国企如何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提供了理论指导,分工理论为“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带来的效率提高提供了理论支撑。公司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以两权分离为基本特征,信息不对称理论指出了两权分离可能无效的主要原因,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进一步为化解这一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与实施路径。这为我国国资监管变革、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供了理论支持与改革启示。其次,本文理清了我国国有资产监管与国企改革的演进历程,并根据我国国企改革的历程及重点将其分为三个阶段;总结了国有企业投资体制变迁历史并将其分为四个阶段。具体而言,本文根据我国国企改革的历程及重点,将国有企业大致分为放权让利(政企分开)阶段、政资分开阶段以及近年来的分类改革阶段。本文根据我国投资制度的不同时期的改革重点,将其改革阶段分为体制改革的起步(1979年至1984年)、体制改革的全面开展(1984年至1992年)、体制改革的创新与深入(1992年至2004年)以及体制改革系统化(2004年起至今)等四个阶段。这为理清我国国有资产监管与国企改革历程以及国有企业投资体制下一步的变革,提供了参考借鉴与改革启示。最后,本文实证分析与检验了国有资产监管变革对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并购绩效与多元化折价的影响,并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实证结论。1.国有资产监管变革对国企的过度投资有显著的影响,它能够抑制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进而提高国企的投资效率;并且,此效果还会受到国企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国企的公司治理水平以及国企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影响。具体如下:(1)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国有企业过度投资将显著下降;(2)在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对国有企业过度投资问题抑制越显著;(3)公司治理水平越低的国有企业,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对其过度投资问题抑制越显著;(4)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的国有企业,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对其过度投资问题抑制越显著。2.国有资产监管变革对国企的并购绩效有显著的影响,它能够提高国企的并购绩效,进而提高国企的投资效率;并且,此效果还会受到国企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国企的公司治理水平以及国企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影响。具体如下:(1)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国有企业的并购绩效将显著提升;(2)在市场化程度越低的地区,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对其并购绩效的正向影响越显著;(3)公司治理水平越低的国有企业,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对其并购绩效的正向影响更显著;(4)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的国有企业,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对其并购绩效的正向影响更显著。3.国有资产监管变革对国企的多元化折价有显著的影响,它能够抑制国企的多元化折价程度,进而提高国企的投资效率;并且,此效果还会受到国企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国企的公司治理水平以及国企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影响。具体如下:(1)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国有企业的多元化折价程度将显著下降;(2)在市场化程度越低的地区,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多元化折价的抑制作用更显著;(3)公司治理水平越低的国有企业,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对其多元化折价的抑制作用更显著;(4)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的国有企业,随着国资监管的加强,对其多元化折价的抑制作用更显著。综上所述,本文丰富拓展了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与国企改革、国企过度投资、国企并购绩效、国企多元化折价等方面的研究,为国有资产监管、国企改革以及国企投资效率的提高提供了理论支持与实证证据。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本文从国资监管思路变革的角度切入,以处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为例,研究了政府行为、国资监管变革对资本投资的影响,为政府行为影响经济增长提供了微观证据,拓展了企业投资理论,丰富发展了政企关系相关领域的研究。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成,目前仍然是处于转型过程中的经济体,而作为转型经济体,我国的相关制度还不是很健全、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尚未完全划分清晰,从而导致关于我国政府行为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经久不衰。然而,即使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但是政府行为影响经济增长的具体渠道与作用机理仍未被完全研究清楚。根据以往的研究,政府行为与监管对国有企业的影响既存在负面的“攫取之手”效应,也存在正面的“扶持之手”效应。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与制度背景,具体从国资监管变革的角度切入,分析研究国资监管变革对国企投资效率的影响路径与机制,为政府行为影响经济增长提供了微观证据,拓展了企业投资理论,也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政企关系的相关研究。第二,本文利用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省市地方国资委相应出台的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各种政策办法的实施作为外生冲击,首次分析了国资监管变革对国有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并采用双重差分(DID)的方法实证分析与检验了国资监管变革对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并购绩效与多元化折价三个方面的影响,有效地缓解已有文献在相关研究中的内生性问题,从而使我们对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并购绩效、多元化折价有更为深入与清晰的认识,并为国有企业提高投资效率提供新的思路与改革启示。第三,本文关于国资监管变革对国企的过度投资、并购绩效、多元化折价三方面影响的研究结论,以及相应提出的政策建议,对政府下一步的国有资产监管思路与监管重点,以及我国国企的改革方向、如何提高国企投资效率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政策价值与借鉴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最新提出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指明了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并逐渐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本文对国有企业在过度投资、并购绩效、多元化折价三个方面的实证检验,明晰了企业投资决策中所面临的国资监管行为以及政策变革的问题,为我国深化国企改革与提高国企投资效率,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与改革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