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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跨国公司由于其追逐高额经济利益的固有特性在促进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侵犯人权、破坏环境、侵犯劳工权益、拉大东西方贫富差距、干涉东道国内政等等社会问题。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引起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广泛的关注。国际社会包括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等开始制定一些规定或者机制试图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进行有效的规制,跨国公司自身也以自愿的模式制定自我规范的行为守则,从而在国际层面上一个规范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国际法体系已初步形成,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完善。但由于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管制问题还处于一个不断摸索的阶段,目前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进行规制的规范还有着诸多不足之处。因此本文就试图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从国际法的角度出发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阐述及现行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规范体系的分析,试图探索出一条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监管更为有效的途径。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论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首先,介绍了跨国公司的定义和特征并简述了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的影响,这是我们探讨跨国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时代背景。然后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进行了追根溯源,在此基础上论述了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并对其责任范围的关键领域进行了论述。文章第二部分主要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的动因从三个层面进行了阐述,首先是国内法规制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不足,其次在国际层面上,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进行规制的呼声高涨,以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力量的崛起,最后跨国公司自身也意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这些因素造成对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进行国际法规制成为了一种迫切要求。文章第三部分主要对现行的跨国公司国际法律规制体系进行了归类整理和分析。通过对其中具代表性的规范的内容和性质的介绍与评价,使我们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国际法规制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进而指出实施这些国际规范所存在的困境,提出制定一个规制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统一国际法规范的设想,同时指出在统一国际法规范尚未建立时的所应采取的必要的过渡措施,即加强国际软法和跨国公司母国立法对跨国公司行为的有效规制。文章的第四部分主要是联系我国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现实和相关法律规范的实际,对我国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规范的立法提出建议。首先,对跨国公司在华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以及我国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进行法律规制的现状进行了阐述,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我国要加强和国际社会的沟通,积极参与到国际社会规制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定中。二是从法律的制定、执行以及监督各个环节加强我国的相关法制建设。三是积极与在华跨国公司进行沟通,在探索适合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规制机制的时加强与在华跨国公司的合作。四是对规制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国际软法我们应该大胆的借鉴,对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要积极接受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