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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其中义务教育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竞争机制与机会,真正公平地奠定其终身学习的基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本文通过对长沙市两所中学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义务教育状况进行实证对比研究后发现:(1)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机会不公平,主要表现为入学门槛高(交纳“借读费”、办“六证”),不能适龄入学,存在超龄入学现象;(2)农民工子女在教育过程中的客观因素方面处于不平等地位,主要表现为学校课程开设不全、教育设施配备不齐全、班级名额爆满、师资力量薄弱; (3)农民工子女在教育过程中的主观因素方面基本上得到了教师的平等对待。通过分析得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产生是由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社会因素,如: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非均衡的经济发展现状,教育资源配置不公等;家庭因素,如: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低、职业地位低、家庭经济收入低和组织资本缺乏,加固了其子女在义务教育中的不公平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