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乡建设用地问题一直属于社会热点问题,尤其是在当下城市化进一步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我们又面临新的挑战。从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范我国建设用地制度,推进建设用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想,对于我国长久以来城乡建设用地制度的改革是一个质的飞跃,会议提出在符合我国对于城乡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管理要求的条件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进行出让、租赁、入股,更重要的是可以享受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权利。本文通过分析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今年两会的政策热点及相关法律法规,整理并发现阻碍我国城乡建设用地一体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以及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同时,分析当下我国建设用地制度在理论和地方试点中存在的弊端,并借鉴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外典型国家土地制度经验,以期提出适合我国建设用地城乡一体化制度的法制路径。由于城乡一体化经济模式涵盖范围较广,本文仅从建设用地方面探索在城乡一体化模式下建设用地的法制化路径,对建设用地制度主要从产权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土地征收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四个方面入手分析现存建设用地制度的弊端,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对策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阐释。这部分介绍了城乡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包括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和特点,建设用地的分类和特点。第二部分,我国现行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通过十八届三中全会、两会热点和试点省份的政策及实践,对法条文本和政策进行梳理和分析,评价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对于土地二元制的规定;同时,对现行国家和地方政策下的城乡一体化模式进行探究分析。第三部分,介绍国外典型国家建设用地制度及其相关规定,并总结得出国外建设用地制度模式对我国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启示。第四部分,提出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法制化路径,从产权制度、流转制度、征收制度和管理制度四个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以期对解决我国建设用地制度中目前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