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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务机构挂牌、落实“三定”、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可以称为2018年税改的三场主攻战。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部门组织税费收入种类更多、涉及面更广、矛盾更复杂,组织收入要求更高;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纳税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税收征管服务方式优化迫在眉睫。长期以来,我国税务部门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缺少纲领性法规,日常税收征管主要是依据《税收征管法》和各税种法律法规,非常零散。目前只有广东省税务局在2018年6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自然人税收征管办法》,因为是地方性法规,影响有限。而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缺陷和不足,将为税制改革的落实带来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因此,“营改增”之后,各地税务部门都在积极尝试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南昌市东湖区税务局对此也在不断探索,从自然人涉税信息登记、日常申报征收、自然人涉税信息收集运用情况、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实践,这些探索实践,对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提高自然人税收遵从度都有积极的作用,对加强我国自然人税收征管具有一定的意义。随着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个人综合所得征收方式的引入,税务部门面临着“管企业”向“管个人”的习惯要转变,各级税务部门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能力要迅速提升。当前我国税务部门还没有在内部构建一套完整的针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体制,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研究,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更多地集中在理论性研究或某些税种的征管研究上。本文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研究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包括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在通读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文献后,用文献研究法分析自然人税收征管的研究思路,理顺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自然人税收征管理论分析,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根据公共管理中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税收遵从理论”等理论分析影响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因素。第三部分是南昌市东湖区自然人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分析,运用数据分析法对东湖区自然人自行申报情况、自然人税源构成情况、自然人涉税信息收集运用情况、税务部门纳税服务情况、税务部门征管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分析,揭示当前基层税务部门在自然人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第四部分是调查学习国内其他省份在自然人税收征管上的做法,用比较分析法分析国内其他省份在自然人税收征管中的经验,取其优点并加以借鉴。第五部分是在上述问题分析和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提出加强自然人税收征管,应从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法制、健全自然人涉税信息监控体系、健全税务部门内部信息收集和运用、优化自然人纳税服务、合理配置税务部门征管资源等五个方面入手;同时还应做好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和提高自然人税收遵从度这两方面的配套措施。第六部分得出结论,通过本文展示的基层税务部门在自然人税收征管中的现状,总结提出加强自然人税收征管,既需要税务部门自身做好相应的建设,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进一步丰富我国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理论和税收征管理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