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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校园安全事件频发,其中尤以第三人侵权事件引人注目,该类事件中学校的责任承担问题成为热议焦点,在社会舆论中和法学各界都引起了不少的争议。这些争议多围绕学校应当对学生承担怎样的义务、伤害发生后承担何种类型的责任以及责任范围的大小等问题展开。学校对学生的责任承担问题关系着学生群体利益的有效保护,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运行。早日形成对学生比较合理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解决现在社会对该问题的各种争议十分重要。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术文献的梳理分析,从学校承担义务的法理基础出发,探析学校与直接侵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最终提出一个较为合理的校园第三人侵权事件中学校责任承担方案,以达到平衡校园第三人侵权事件中各方利益的效果,期望能够推进法律对该类事件处理的合理化、体系化。 文章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引言。该部分对校园第三人侵权事件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肯定了我国近些年来对学校责任承担问题在法律上取得的进步,同时也指出了现在仍存在的一些不足,并对理论界对该问题的争议进行了总结,明确了本文讨论范围。 第二部分是对校园第三人侵权事件的概述。该部分分析了在“校园侵权事件”概念界定上存在的争议,明确了“校园第三人侵权事件”的概念。认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同时肯定私立学校与学生的合同关系,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学校的义务范围。 第三部分是对学校与直接侵权人关系的界定。首先探讨了学校在校园第三人侵权事件中的行为是不作为,进而运用各种因果关系判断的理论,分析得出学校不作为与学生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又反思各类共同侵权判断标准,提出学校在故意的情况下与直接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第四部分是对学校责任承担方案的探讨。该部分否认了补充责任适用于学校责任的合理性,结合文章前三部分的论述,提出了本文认为较为合理的责任承担方案,即学校根据不同现实情况承担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