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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及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意见》,针对现阶段农村义务教育中出现的师资力量薄弱、结构失衡和素质不高的问题,我国于2006年开始,在西部“两基”攻坚县中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选拔高校优秀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简称《支持计划》)中指出,要继续扩大特岗计划的实施规模。国家正在日益增加对特岗教师的关注,但从心理层面上的关注还不健全,检索文献发现,特岗教师的婚姻问题是特岗教师去职的主要因素,特岗教师多数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恰到适婚年龄,婚姻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特岗教师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因此有必要对特岗教师婚姻态度、工作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的现状及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从而为提高特岗教师心理健康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建议。本研究采用量化研究和质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量化研究部分,分别选取275名特岗教师作为实验组和171名普通教师作为对照组,并采用Brateen等人编制的《婚姻态度量表(MAS)》、冯伯麟等人编制的《教师工作满意度量表》以及美国国立卫生统计中心制订《总体主观幸福感量表(GWB)》搜集有关变量的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特岗教师在婚姻态度、工作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上的现状及在人口学上的差异,并与普通教师进行了对比。在质化研究部分,通过电话方式对13名特岗教师了访谈,对量化研究的结果进行补充。研究结论如下:1.特岗教师的婚姻态度总体上非常积极,年龄、婚姻状况、是否有转行做其他工作的意向与工资收入等人口学变量分别对婚姻态度的一个或多个维度有显著的影响;2.特岗教师的工作满意度总体上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性别、是否为师范生、省份、是否有转行做其他工作的意向、婚姻状况、成为特岗教师的不同原因等人口学变量分别对工作满意度的一个或多个维度有显著的影响;3.男性特岗教师的主观幸福感总分略低于全国常模分数,女性特岗教师的主观幸福感总分略高于全国常模分数,婚姻状况、是否有转行做其他工作意向、工资收入、成为特岗教师的不同原因分别对主观幸福感的一个或多个维度有显著的影响;4.特岗教师在“工作强度”以及“领导关系”维度上的得分显著高于普通教师,在“自我婚姻评价”、“工资收入”与“对健康的担心”维度上的得分均显著低于普通教师。5.特岗教师的婚姻态度、工作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三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婚姻态度和工作满意度对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6.工作满意度在婚姻态度和主观幸福感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即特岗教师的婚姻态度通过工作满意度的中介作用作用于主观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