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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堪称是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同时是最受重视的时期之一,也是公安变革最迅速的时期之一。公安机关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不断深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相当繁重,国际形势也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所有这些,都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安队伍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警察及其组织就其机构组织而言是隶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下面的一个部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警察机关被命名为“公安机关”,特别突显了它们作为维护社会公正提供公共安全这种“公共产品”的宗旨。目前我国的政府公信力从总体上看是比较好的,但具体到一些基层政府、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却又不容乐观,个别地方的政府公信力甚至令人担忧。公安队伍中如果出现了有损公信力的行为,就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其中既有存在于各政府部门的共性问题,又有公安机关自身单独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组成,是公共行政管理的生力军,警察作为政府的形象代言人和严格的执法者,相比其他政府部门,其公信力更受社会的关注,他们更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更直接影响着行政执法的效率、政府的形象及人们对政府的信任。要认清公安工作在政府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理性看待,认真分析,深化改革,尽快提升公安工作的战斗力和公信力。随着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公信力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进行和立法制度的日益完善,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府公信力建设对策思路会最终得到确立。提升公安队伍公信力,除了理论上的研究,重要的还是要靠实践中的有所作为,希望理论指导下的公安工作实践最终达到为逐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总体水平做出贡献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