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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还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保险。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的日益加剧,人们对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的需求提高,而由于基本养老保险负担过重、企业年金又基本缺位,所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推进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不仅促进了商业养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也能从产品端推动我国保险行业供给侧改革的进程。目前我国在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的过程中遇到了以下问题:首先,我国养老保障结构发展不平衡。其次,目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创新发展主要靠保险公司推动,缺乏有利的顶层设计。政府对保险资金投资的政策限制、缺乏普惠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资本市场的不稳定阻碍了其创新进程。再次,消费者平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低、对保险观念意识淡薄。最后,保险机构又由于缺乏创新型人才、企业发展战略忽视产品创新等导致推出的产品雷同。因此,解决产品创新推进中的问题很重要。针对传统的商业养老年金产品,通过比较分析法指出产品同质化严重,通过对其内部收益率的测算及和其他投资产品对比,得出其投资回报率较低的结论,指出了该产品市场占有率低、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现状问题。文中研究分析了三种创新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第一,新试行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通过分区间计算和比较指出了税收优惠幅度有限;通过对纳税人群比例的统计及政策解读指出了税收优惠政策受众人群少;从产品本身条款设计的细节分析指出了被消费者接受度、认同度不高。第二,关于“保单+实物”养老保障计划这一创新产品,分析指出了以下问题:养老社区应加强内部自建医院的医疗水平以及解决其账户对接不同省份医保账户、应当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投保人未来的入住权及房间选择权、解决养老社区内生活隐形消费的问题等。第三,关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产品在市场上并未掀起热度,首先我国房地产价格不稳定、未来当地政府对房屋规划的不可预测、房屋变现的问题以及我国住宅不是完全产权等因素使得保险公司处于观望阶段;其次此产品的设计理念与传统文化相冲突、适用人群范围有限,此项业务的实施没有独立第三方机构的及时跟进与监督,并且缺乏相关政策的法规保护。最后,结合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先进经验,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创新提出对策。一方面,从政府层面提出了以下建议:加快养老金账户统一的步伐,推进我国养老保障各支柱的协调发展;并在政策上支持引导创新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探索,推行普惠的商业养老险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强监管、规范立法,维护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针对保险公司层面提出了以下建议:加快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创新,具体包括产品的差异化、组合化、智能化、个性化;积极打造创新型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参与打造科技型居家养老及社区养老模式;实现产品的营销方式多元化;吸引创新型人才,规范保险代理人队伍;并不断加强合规经营;转变发展思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