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主要问题已经不是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而是控股股东利用终极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掏空中小股东从而获取控制权私利。控股股东通过金字塔结构等方式改变公司的终极所有权及控制权进而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效率。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效率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利益不被控股股东侵占,而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效率离不开合理的终极所有权及控制权结构。诸如终极所有权同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终极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是否会造成公司利益被侵占等问题成为近年来学者们研究的焦点。 本文以2011年底在沪深主板、深圳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1024家家族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情况,即上市公司既可以通过IPO直接上市也可以通过兼并重组间接上市,本文将家族类上市公司划分为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两种类型。 结果表明:(1)直接上市家族企业的终极所有权同公司价值呈现U型曲线关系,而间接上市公司的终极所有权同公司价值则呈现倒U型曲线关系;(2)在终极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对利益侵占的影响方面,和来自其他学者的实证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相比间接上市家族企业,直接上市家族企业的控股家族反而更加借助超额控制权去实现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