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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问题一直是人文科学关注的重要问题。语言学、哲学和文学都对其进行了相当深入的探讨。但是,意义到底是什么?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本文试图摆脱关于意义的繁复定义,着眼于文学文本的综合意义,引进阐释学的意义阐释概念,将翻译视为意义的阐释活动,从意义阐释的角度对文学翻译进行分析。这种分析角度并非首创,早有人将阐释学与翻译研究结合起来考虑,但他们或单纯针对具体文本的翻译,或侧重讨论翻译活动的某些要素,总的说来不够客观和全面。而本文根据文学批评理论发展中出现的意义阐释模式,归纳出文学翻译中存在的意义阐释模式,通过对它们的评判提出文学翻译中意义的宽广空间。
论文主体共分三章。
第一章首先扼要介绍语言哲学对于意义的研究情况。意义是语言哲学的核心问题,从古到今,从东方到西方,语言哲学都对该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概括起来主要有指称论、观念论、语用论以及符号论等四种理论。这几种理论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却都无法对意义给出完全令人信服的解释。紧接着,第一章陈述阐释学的起源以及历史发展,从而对意义作广义上的认识,将阐释学定义为关于意义阐释的学问。借用意义阐释的概念,从文学批评理论的沿革上看,文学意义存在三种阐释模式:作者中心模式、文本中心模式和读者中心模式,第一章分别对这三种阐释模式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论文第二章重点探讨文学翻译作为文学意义的阐释活动所呈现的阐释模式。对翻译来说,作者——文本——读者对应于原文作者——原文——译者,翻译即译者对原文的意义进行阐释。文学意义的作者中心阐释模式认为既然作者创作了文本,是文本的缔造者,那么文本的意义当然就是作者赋予文本的意义,作者是文本意义的惟一决定者,阐释文本的意义也就是寻找作者赋予其的意义;就翻译而言,阐释原文的意义即寻找原文作者赋予原文的意义,使其在译文中得到再现,忠实于原文即忠实于原文作者,这就是翻译的原文作者中心意义阐释模式。文学意义的文本中心阐释模式切断文本与作者、与读者的一切关联,视文本为完全独立的语言系统,本身拥有自在的意义,阐释文本的意义就是探究文本本身的意义;同样,在翻译中,存在原文中心意义阐释模式,该模式追求译文与原文的完全对等,尤其是形式上的对等。文学意义的读者中心阐释模式极端强调阅读的作用,把读者看作文本意义的源泉;翻译的译者中心意义阐释模式更是给予译者充分的阐释自由,译者根据自己的想法、自己的需要对原文进行阐释,在这种模式下,翻译其实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翻译,而转变成一种改写。
无论哪一种意义阐释模式都有失片面和偏颇,因为文本意义是作者赋意、文本传意和读者释意的复合,文本意义的阐释同时关系到文本作者、文本和读者,而翻译作为对原文意义的阐释同时关系到原文作者、原文和译者。论文第三章提出,原文作者作为原文的创作者,确实赋予原文以意义;原文具有一个宽广的意义空间,原文作者所赋予的意义是这个空间中相对确定的部分;译者作为原文的阐释者,与原文展开对话,实现译者视野与原文视野的融合,通过对话、通过视野融合,原文的意义空间得到多样化的开发。
总而言之,论文主要从翻译思维层面对文学翻译进行研究,把文学翻译作为文学意义的阐释活动,探讨译者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意义以及怎样去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