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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86年起开始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其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1998年以后,由于各类原因,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工作基本陷入了停顿。而目前,我国人口已进入老龄化时期,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重新建立起一种合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为此,从2003起全国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图通过新型的制度模式,有效促进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该制度实施后,“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缴费模式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但目前该制度还处在试点和推广阶段,实际参加的农民人数仍然有限。而农民作为新农保的参与主体,他们对这一制度的态度如何,关系到养老保险的实施效果及农民的保障。尽管已有的各类研究从不同角度对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意愿进行了分析,但所关注的主要是制度因素,或农民家庭个人等特征的影响,而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全面地将制度特征与农民个人家庭等特征综合考虑的研究较少。因此,从养老保障制度及被保障主体——农民的角度出发,分析影响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诸因素,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江苏省是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较早的地区,其中苏南地区从2003年起即开始探索新农保工作,目前该些地区的新农保制度已基本成熟,且参保比例也达到一定规模。而省内的一些中等发达地区于2007年起也逐步开始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目前这些地区的新农保处于发展和推广阶段。因此对第二批推动新农保的地区进行调查,从保障主体的角度出发,分析影响农民选择养老保险的各类因素,可以为下一阶段该制度的有效推行,及其他地区新农保工作的开展提供些帮助。此外,调查地区新农保的参保状况处于不同水平,分别代表着参保比例较高、参保比例中等、参保比例较低的地区,通过研究江苏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情况,以此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论文在了解江苏养老保险制度背景的基础上,实地调查了南京浦口、南通海安、泰州三个地区的新农保现状,并对此进行了统计描述。发现各地新农保制度模式存在一定差异,而就调查样本的参保现状来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比例近五成。此外,结果表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从事纯农业生产的中年人口构成了农村应保人员的主体。为了考察影响农村居民选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因素,论文选用二元Log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地区特征对农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选择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浦口地区的居民更倾向于参加新农保。个人年龄、性别、教育水平等特征对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选择有显著影响,总而言之,与年轻者相比,年龄越大的农村居民,越倾向于选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男性比女性更倾向于参加新农保;文化程度越高、自我保障意识越强的人员,参加新农保的可能性也更大。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土地面积对人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选择也有显著影响,人均收入越高、土地面积越多的农村居民,更倾向于参加新农保。此外,家庭大额支出是制约农民选择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条件。最后,根据以上的结论,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