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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经济结构面临着转型升级,我国经济的驱动方式急需改变。创新驱动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把创新置于未来驱动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的位置上,创新的价值日益凸显。作为我国产业创新的先锋,我国创业板市场云集了一批高科技、成长型、创新性企业。这些企业是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然而,目前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创新情况并不乐观,许多公司创新绩效亟待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决定了企业在创新中愿意接受的风险水平反映了对于风险收益的决策倾向,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和创新绩效间有何关系需要进一步探明。从委托代理关系来看,激励机制作为企业人力资本创新的动力,会对两者的关系造成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也需要进一步研究。为此,本文选取了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这些公司风险承担与创新绩效间的关系以及高管激励机制对这两者间关系的影响,以更好地指导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管激励机制,以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创新绩效。通过WIND和CSMAR数据库,本文选取了 90家2009、2010年上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在2011-2015年间的450个面板数据作为样本,结合经济、金融、管理学等各方面的理论,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为参考,采用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取衡量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创新绩效和高管激励的变量,创新性地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和创新绩效呈显著的正相关性;高管股权激励对风险承担和创新绩效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而高管薪酬激励对风险承担和创新绩效的关系不具有调节作用。依据实证分析的结论,提出了完善风险承担和创新机制、对高管更多采用股权激励、提高公司研发投入等政策性建议。